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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首先报道,近日,青海省出台了《关于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化的实施意见》。为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和促进供应方结构改革,出台了8个方面和22项政策来促进房地产去库存。

这八个方面有二十二个:一是合理确定商品房的供应量。对于商品房存量大或在建商品房用地规模大的地区,要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减少土地供应。引导企业调整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用途,促进其他产业投资。二是推进城市棚户货币化。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加快实施棚户区居民拆迁安置,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通过减免税费、鼓励开发企业盈利等措施,推进存量普通商品住房改造为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第三,支持农牧民买房子,住在城市。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支持农牧民进城定居。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牧民购买城市普通自住住房的信贷支持。四是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制定并发布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实行购租并举,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第五,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发展异地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能力和意愿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第六,继续释放对急需和改善住房的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积极降低商品房销售价格。引导企业大力发展跨境房地产,将存量商品房转化为医疗、养老、旅游等房地产,提高建筑质量,培育居民消费新动力。第七,加大对房企的信贷支持。支持资信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有市场前景的新项目、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第八,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和房屋中介市场监管,重点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二手房交易资金。

青海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

目前,青海省商品房库存为665万平方米,估计需要26个月左右消化和储备。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青海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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