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41字,读完约4分钟
夏金标
时报评论
盐业体制改革还在进行中,在她开始向我们走来之前,我们打了一千次电话,催促了一千次。最近,国务院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放开食盐价格、打破食盐产销分离、区域限制、引入社会资本刺激市场活力等改革措施。虽然“计划”表明盐专卖制度仍将坚持,但与过去相比,高度垄断的专卖制度已开始松动。
长期以来,中国实行食盐专营制度,主要目的是消除碘缺乏病,确保食盐加碘。在食盐专营制度下,食盐管理部门和食盐公司往往是一套机构和两个品牌。各定点制盐企业负责制盐,生产的盐按指标运至省盐业公司,由省盐业公司统一加碘盐。碘盐从省公司到地区公司,再到县公司,最后经过三级批发到达消费者手中。在这个过程中,盐业公司和盐业管理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在不区分政府和企业、垄断程度高的垄断体制下,盐的价格是超重的。据媒体调查,中国每吨盐的出厂价在400元到500元之间。三级盐业公司易手后,他们以每吨1600元至1700元的价格去零售店,最终消费者手中的盐达到每吨2000多元。
该《建议》提出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包括放开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质量、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决定。该计划还允许指定的盐生产企业进行跨区域生产和销售。这意味着生产企业将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利,这将有助于打破食盐产销分离,促进产销一体化,打造自己的品牌,进一步打破“中国盐”在食盐市场的主导地位,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
然而,该计划与市场对取消食盐专营的期望仍有一定距离。《规划》还强调要坚持批发特许经营制度,强调以现有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础,不批准新的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合并重组。其他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据媒体报道,此前中国盐业协会和中国盐业总公司报道的意见认为,取消特许经营时间仓促,至少应推迟三年;为了提高社会资本进入的门槛,建议重新颁发盐业许可证的范围应限于现有的盐业公司和100多家定点生产企业。
可以看出,该方案吸收了中国盐业协会和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建议,没有直接取消特许经营权,从而为盐业公司政企分开留出了更多的时间,有利于盐业公司向综合流通企业转型,或者通过与生产企业联合形成产销一体化的制盐企业。
从国际经验来看,取消食盐专营是大势所趋。例如,日本也实行了食盐垄断。盐的生产和流通是在国家的统一管理下进行的,盐的生产和销售是相互分离的。由于旧体制的低效、消费者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日本于1997年废除了《食盐专卖法》。然而,为了使盐业改革顺利过渡,培养国内盐业企业的自力更生能力,日本设定了五年的改革过渡期。
五年过渡期内,日本继续实施调控食盐流通渠道等政策,确保盐业改革顺利进行。五年过渡期结束后,日本正式废除了国家垄断体制,不再控制盐业的生产、进口、批发、零售和物流环节,允许市场参与者完全自由地参与盐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中国盐业与日本改革前相似,规模小、企业多,呈现出“小、散、弱、乱”的局面。根据中国国情,在改革食盐专营体制的基础上,“计划”推进了供应方的结构改革,重点推进盐业公司市场化,通过产销结合和区域一体化打破区域垄断和产销分工,促进盐业统一市场的形成。同时,加快盐业公司政企分开,促进盐业监管体系的完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规划》在现有定点盐业生产企业和盐业批发企业的基础上,没有新的盐业批发企业被批准,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既得利益,不利于社会资本公平进入盐业生产和流通领域。因此,在完善我国盐业监管体系和优化盐业结构的基础上,应借鉴日本等国的经验,及时取消食盐垄断,取消对盐业生产和流通的不当控制,让盐业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自由竞争。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盐改放松专营 激发市场活力
地址:http://www.a0bm.com/new/9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