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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严思伟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银监局起草的《银行业支持扶贫指导意见》,建议提高监管容忍度,允许扶贫贷款不良率比全区所有贷款不良率高出两个百分点,在此容忍度内不采取特殊监管措施。

贵州银监局还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始终坚持支持扶贫的“三个原则”,探索和推广“四种模式”,建立和完善六项制度,切实支持精准扶贫和扶贫。

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按照全省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联动的原则,通过监督和引导,积极推进村镇银行贫困地区的创建,到2017年底实现村镇银行贫困县的全覆盖。贵州银行和贵阳银行加大在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设立机构网点的力度,逐步实现县域全覆盖。引导股份制银行在政府所在地的市(州)设立分行,并按规定给予适当鼓励。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每年约有10次改制,农村商业银行的改制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商业银行重组坚持“三不变”原则,即“县级法人地位不变,支农方向不变,体系完整不变”。建立和完善组织体系。CDB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贵州的各级分支机构、省级农村信用社和各级分支机构应按照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扶贫专营机构和部门的设立。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可以按照扶贫优先的原则设立扶贫特许经营权;无条件设立扶贫机构的银行配备专业业务人员,专门从事扶贫金融服务。对已成立的扶贫特许经营者和部门实行单独的绩效考核和单独的信贷计划,以提高对不良贷款的容忍度,降低利润比重。

为银行业扶贫攻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个原则”是:微利扶贫原则。当资本成本被覆盖且不良贷款在可接受范围内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降低扶贫贷款利率,降低收费项目和金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本着联动扶贫的原则,加强与省财政厅、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相互配合,形成银行贷款和金融扶贫资金的合力。精确扶贫的原则侧重于“四挂钩”,与建立档案的贫困家庭挂钩,并通过“优惠贷款”等产品支持工业扶贫和移民搬迁;注重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推动金融服务从“村村通”向“人人通”;关注扶贫信贷资金到位率,提高财政支农水平;重点推广理财产品,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增加贫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探索和推广“四个模式”,即开展产业扶贫的扶贫链条融资;为移民搬迁和扶贫提供分阶段的金融服务;针对特定群体的扶贫和特殊金融服务;对于其他扶贫,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为银行业扶贫攻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本版图纸:董阳)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为银行业扶贫攻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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