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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保监会规定,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保险机构不得与未取得保险业务资格的互联网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或提供信用增级支持。
5月3日,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夸克联盟等互助项目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国保监会表示,一些组织或个人打着互助项目的幌子,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上恶意骗取公款,很容易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任何主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者变相经营保险业务。保险机构不得与未取得保险业务资格的互联网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或提供信用增级支持。
据中国保监会介绍,自去年以来,一些互联网公司推出了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主要侧重于事故互助和重大疾病互助,最近还涉及了所谓的车辆风险。他们发起的互助项目大多采用小额收费、互助活动后平均分享互助资金的方式,互助金额不确定。需要强调的是,这些互联网公司不具备保险业务资格或保险中介业务资格,互助计划也不是保险产品。相关互助计划不进行基于精算科学的风险定价和利率确定,不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同时没有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不能充分保证金融稳定和支付赔偿的能力。
最近,一些互助项目以保险的名义被宣传,所谓的超低价格保证和产品创新被用作进行营销的噱头,两者没有客观的比较和联系;一些网站混合销售互助计划和保险产品,混淆了它们之间的区别。这是相当混乱和隐蔽的,消费者很容易把互助计划误认为保险产品或被称为互联网加保险的新产品。这些做法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值得特别警惕的是,一些组织或个人打着互助项目的幌子,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上恶意骗取公款,很容易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鉴于互助计划与保险之间的差异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中国保监会已在早期发出风险预警。
中国保监会再次提醒消费者,互助项目经营主体不具备保险经营资格,部分经营主体持续经营能力和金融稳定存在隐患。消费者可能面临诸如资金安全难以保证、承诺无法兑现、个人隐私泄露以及解决纠纷困难等风险。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保监会重申,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任何主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者变相经营保险业务。在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和宣传过程中,不得使用保险条款、承诺责任保护或与保险产品相比较;不得声称互助计划和基金管理受政府监管并具有保险业务资格;不得非法设立资金池。
中国保监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依法打击非法保险等违法行为。同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机构加强调查和整改,不得与未取得保险业务资格的互联网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或提供信用增级支持。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保监会:保险机构不得与未取得保险经营资质互联网公司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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