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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美娥顾钟书
金融无疑是政府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尤其是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的大力支持。然而,从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来看,我国财政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有了很大提高,绿色发展对财政绿色转型提出了迫切而强烈的要求。在此,有必要对绿色金融的内涵、现状和趋势进行简要的探讨。
1.什么是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是将绿色发展的理念融入到金融体系的设计中,对传统金融体系进行修正和改革,使其适应并促进绿色发展。融入绿色发展理念的金融体系,即绿色金融,既保留了传统金融工具的功能,又具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生态保护的管理工具功能。
第二,绿色金融是如何运作的?
与传统金融机制一样,绿色金融主要通过收入和支出促进绿色发展。在收入方面,它主要通过绿色税收和绿色国债促进绿色发展;在支出方面,绿色发展主要通过政府绿色采购和绿色转移支付来推动。在中国,国有资产数量巨大,我们可以通过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来促进和引导绿色发展。此外,绿色金融还通过直接促进资源节约、减少污染和生态恢复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减少污染,对高消费和高污染行业征收重税,从源头上遏制污染;为了提高污染控制的效率,实行差别税率和财政补贴;为鼓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对环境友好型产业给予优惠贷款、减税和免税,对在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群体或地区实行绿色财政转移支付。
3.国外绿色金融的经验和启示是什么?
总体而言,欧洲、美国和日本处于绿色金融的前沿。这些经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绿色税收。欧盟国家的绿色税收制度有以下五个特点:建立较早,如瑞典是世界上第一个征收环境税的国家,荷兰是第一个征收垃圾税的国家;以能源税为核心,在征收石油天然气综合税时,设立二氧化碳税、硫税等一系列与能源相关的税种,加强对能源消费的控制;采集系统细致完善,分阶段调整,强调可行性和激励性;税制的全面改革最初只是为了征收特殊的绿色税,如能源税,以控制消费,但后来通过对垃圾征税或收费来促进资源节约和回收利用;抑税与税收激励相结合,不仅加强了对环境有害产品及其行为的征税,而且通过减税和免税提高了人们减少消费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美国绿色税收具有覆盖面广、优惠灵活的特点。联邦和州政府征收各种环境税,旨在减少有害物质向环境的排放,并为环境治理和居民健康及健康保护提供资金。例如,征收汽油和柴油税和高燃料消费税、煤炭税和采矿税、垃圾控制税和垃圾税;还实施了税收减免。例如,纳税人在购买节能制冷和供热设备、绝缘材料和其他产品时,可享受1,500美元的税收抵免,而购买能效更高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人可获得高达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日本实施绿色税收政策,包括对所有类型的汽车实施“绿色税收制度”,根据其燃料消耗设定不同的税收标准,并促进消费者购买低燃料消耗的汽车;注重通过减税免税刺激和引导环保产业发展。例如,政府对节能单位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对废旧塑料制品回收设备给予特别退税。
第二,政府绿色采购。政府绿色采购是指基于政府采购的重要影响,从社会公共环境利益出发,在采购中充分考虑环境影响,优先考虑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品或服务,从而达到消费示范、产业培育、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目的的一种新型政府采购行为。欧、美、日政府绿色采购走在世界前列。其中,美国是第一个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国家。1991年颁布总统令,规定采购必须优先考虑绿色产品,并先后实施了回收产品采购计划、能源之星计划、生态农产品法案和环保产品采购计划;2000年,颁布了“通过领导环境管理绿化政府”的行政命令,政府在绿色采购中购买的回收产品种类增加到54种。加拿大是由联邦环境部牵头实施“政府绿色行动”计划的,特别是1995年,《绿色政府指南》颁布实施。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开展环境标志认证的国家,也是最早开展绿色采购的国家之一。1979年,中国开始实施环境标志制度,规定政府机构应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并明确禁止浪费。产品必须具备耐用性、可回收性、可维护性和易于处置的条件。日本政府的绿色采购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1995年,制定并实施了第一个“政府运作绿色行动计划”。1996年2月,日本政府和各工业集团联合建立了绿色采购网络,并制定了一系列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包括绿色采购指南、采购指南、建立产品数据库、提供采购中心信息、认证和颁发“绿色采购证书”。2000年,颁布了《绿色采购法》和《促进回收产品采购法》。
4.中国的绿色金融存在哪些问题?
与欧、美、日相比,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绿色税收体系不完善。我国有许多与资源和环境直接相关的税种,如资源税、燃油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契税、车船使用税等。但是,由于制度的缺失,保护能力仍然相对薄弱,而间接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出口退税的设计不合理,绿化潜力仍然很大。综上所述,我国绿色税收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绿色税收制度尚未正式上升到法律层面,法律效力较低;绿色税收制度缺乏整体概念的设计。目前,只注重消费环节,对垃圾处理和回收利用重视不够;绿色税收激励机制效率低下。在世界范围内,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和递延税款支付等优惠措施普遍用于鼓励资源的有效利用,而中国也采用了直接减税和免税等原始方法;绿色税收征管和收入分配不合理,真正为绿色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和地区没有得到有效激励。
第二,政府绿色采购刚刚起步。首先,法律法规需要完善。虽然2003年的《政府采购法》、201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制度都提到政府采购应该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系统的、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律文件,这使得政府绿色采购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不利于政府绿色采购的真正实施。第二,绿色采购的规模相对较小。2012年,中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40万亿元,但仅占中国51.93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的2.69%,占12.60万亿元国家公共财政支出的11.10%。在政府采购制度相对完善的西方国家,政府采购规模一般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0%,或财政支出的30%左右,这表明中国实际的政府采购规模仍然很小。第三,绿色采购标准低。美国的环保产品选择方法是epp(购买环保优先产品)原则+工具+数据库+成功案例,对采购人员的环保专业素质要求很高,而中国的要求很低,只要求符合环保标签标准并进入环保清单范围。此外,还存在绿色采购信息不发达、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最后,绿色国有资产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是,中国拥有巨额的国有资产和可观的利润,但恰恰是这部分国家财政成分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例如,就自然资源资产而言,中国的大部分自然资源都归国家所有。然而,产权制度不明晰和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许多国有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环境污染严重。此外,许多公共自然资源资产,如大气、湖泊、湿地等。由于产权制度不明晰和监管机制的缺失,生态环境日益遭到破坏和破坏,直接导致生态环境质量急剧下降。
5.如何加快中国财政绿色转型?
为了加快我国绿色转型发展的进程,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加快金融的绿色转型发展。为此,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加强绿色金融立法。针对我国绿色金融立法分散、不统一、效率低下的问题,应尽快制定一部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绿色金融法》,使绿色政府采购、绿色税收、绿色政府预算、绿色政府债务等一系列问题有法可依,避免无统一法律和各种法律规定相互争斗的问题。
第二,完善绿色金融设计。首先,完善绿色税收制度的设计。绿色税收体系涉及的税种很多,绿色发展理念被全面应用于相关税种的“绿色化”。科学的设计,尤其是税率、征收对象、计税依据和收入分配,体现了对绿色发展的引导和鼓励。二是完善绿色政府采购设计。特别是在采购规模、采购程序、采购标准和采购评价方面。第三,完善绿色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加强国有资源性资产的调查、登记和统计,完善国有资源性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开发管理制度,控制国有资源性资产在开发中的负面影响,使更多的资源性资产服务于国家金融增长和绿色发展。第四,完善绿色转移支付制度。对在资源和环境保护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或地区进行转移支付,鼓励他们继续为绿色发展服务。最后,逐步完善绿色政府债务体系的设计。政府借钱来管理环境和保护资源是合理可行的。
第三,加大对绿色金融的研究。绿色金融涉及资源、环境及其与人的互动。因此,其设计不仅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自然“技术”问题。只有加强研究,真正掌握人与各种资源和环境的相互作用规律,才能设计出高效、合理、可行的绿色金融体系。
第四,加强绿色金融监管。绿色金融需要更多的监管,如绿色税收的公平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实施、绿色预算的实施、绿色税收的分配、绿色转移支付的实践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更多的监督,以确保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和实施。
最后,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体系作为一种新的有效的资源和环境管理工具,需要不断发展、改革和完善。例如,为了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除了传统的税收、政府采购和转移支付之外,政府还有更多的工具需要开发,其中之一就是为绿色企业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绿色金融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创新和完善自身。
(作者谢美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博士后,云南财经大学副教授;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绿色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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