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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13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4月13日上午9:30举行了例行记者会。

国家发改委表示,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对于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引导和优化空城市布局、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稳定增长、造福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我委主动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分权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发改委:城市轨道交通简政放权进入“快车道”

回顾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项目审批改革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第一阶段是2003年之前,有严格的控制。结合当时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严格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要求所有项目都要报国务院批准。第二阶段为2003年至2013年,审批权限部分下放。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报国务院审批,项目由我委审批。根据2005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财力雄厚、有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的城市,建设规划的审批权也下放给我委。第三阶段是自2013年以来,深化行政权力下放。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5月起,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自2015年5月起,已实施第一轮建设计划的城市的后续建设计划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2015年11月,我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优化了建设规划审批程序,强化了省级发展改革和住房建设部门的初审责任,并在申报前取得了省级部门的共识,提高了规划工作质量;同时,咨询评估工作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将加快会签工作,这将明显缩短审批时间,显著提高工作效率,标志着城市轨道交通权力下放的快车道。

发改委:城市轨道交通简政放权进入“快车道”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发改委:城市轨道交通简政放权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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