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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根据总控制计划,中国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的总产量分别控制在52,500吨和45,000吨,其中六个稀土集团的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的总产量分别为52,440吨和44,805吨。//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了2016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并向相关省、自治区工业主管部门、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厦门钨业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稀土工业集团等发出通知。,请求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稀土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产品,任何单位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生产。根据通知,上述部门和公司将对计划进行分解,并到达相关企业,不得下放计划分配权。

根据通知,计划应下达给符合国家稀土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要求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应获得计划指标:一是矿山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关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停产;二是稀土冶炼分离企业采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冶炼分离能力低于2000吨/年;三是不符合《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四是未纳入六大稀土集团组建实施方案的新企业,以及过去没有指标的企业。

工信部下达2016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控制计划

通知强调,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在稀土整改中发现违法违规、超计划生产、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的企业,应予以减少甚至取消。

该计划下达给六大稀土集团,集团外原计划企业的指标应继续降低。集团企业的各项指标应由集团企业所在省(区)工业主管部门达到,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所在省(区)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通知,各省(区)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执行计划管理规定,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力度,逐月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冶炼分离企业收购矿产品情况。对计划外和非计划生产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追查矿产品来源,并依法对非法收购和销售稀土产品的企业进行处罚。

最后,通知建议加强运营监控和分析。六稀土集团及相关省(区)应建立生产台账,按月上报计划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并按统计报表要求在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上月数据和生产情况。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工信部下达2016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控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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