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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工程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吴健),此前因涉嫌非法持有股份而被曝欠拟在新三板上市的xi安真公司23.12万元,近日陷入国有企业重组高管风暴。

据《国家商报》记者了解,2008年底陕西吴健重组时,部分领导持有公司股权,同时个人出资成立“民营企业”。据记者调查,陕西第五建筑公司部分领导成立的“民营企业”名为陕西长安地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地铁)。2014年3月,长安城在陕西第五建筑公司增资时,将其转让给国有陕西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建设工程公司),持有陕西第五建筑公司5.18876%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国企高管设民企长安地铁 受让陕西五建5.18%国有股权

这显然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和SASAC的有关规定。现行《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奉公的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同类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中投资入股。同时,国资委(SASAC)2008年第139号文件明确规定:“职工持股原则仅限于持有企业股权。”"

那么,陕西吴健的一些领导人是如何投资兴建长安城,进而成为陕西吴健的第二大股东的呢?是否经当地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对此,记者将采访提纲送到陕西SASAC进行核实,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他未予回复。

●国有企业高管为长安地铁做出贡献

据公开信息,陕西吴健是隶属于陕西建筑工程的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是当地建筑工程领域最重要的国有企业。公司于2008年12月进行了整体重组,并于2013年7月成立了企业集团。记者查看了陕西吴健的编制数据,发现公司在重组时,除了国有资产外,还吸收了一些员工,其中很多是公司的中高层员工。

然而,国家商报记者发现,陕西五建公司的部分领导在持有公司股权的同时,还亲自出资成立了民营企业长安新城。

根据长安地铁的注册资料,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为9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贾世钢。股东组成为:刘伟出资133万元,占14%,孙凤、梁宝珍、王金华各出资190万元,占20%,贾世钢出资247万元,占26%。

长安城建成后,曾多次增资扩股。2009年12月,长安城的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万元,此后公司的股权发生了两次变动。

2013年12月3日,长安地铁股东会决议贾世钢将其1300万元(26%)的股权转让给于彬;刘伟还将其700万元(14%)的股权转让给严斌;王金华将其股权1000万元(20%)转让给胡光明;孙凤将持有1000万元(20%)股权,其中500万元将转让给胡光明,500万元将转让给梁宝珍。

至此,刘伟、王金华、贾世钢退出股东会。长安城的股东变更为胡斌、胡光明、梁宝珍。2014年12月2日,长安地铁股东大会决定胡斌将其2000万元(40%)的股权转让给张向阳。

记者查看了长安地铁原股东和现股东的身份,发现他们都与陕西吴健的一些领导人同名。据公开信息,胡光明是企业发展部主任兼高级工程师,胡斌是董事会秘书兼政治部主任,贾世刚是总会计师,王锦华为高级工程师。

根据陕西吴健官网信息,梁宝珍现在是陕西吴健的助理经理,张向阳现在是陕西吴健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公司的经理,上述股东作为陕西吴健员工的身份得到了陕西吴健法务部的一位人士的确认,该人士称和胡斌已经被调走,但该人士没有回复和确认这些股东在陕西吴健的具体职务。

很明显,陕西第五建筑公司的领导投资兴建长安城地铁,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SASAC的有关规定。

对此,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也向记者证实,“国有企业高管不得投资企业和持有公司以外的股权。”然而,当记者向他询问陕西五建领导对长安城的出资情况并发出采访提纲时,截至发稿时,陕西SASAC并未给予任何回复。

陕西五建的一些领导明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什么还要投资长安城?上述陕西第五建筑公司法务部人员回应称,长安地铁本质上是一家员工持股公司,其领导层是股东代表,不是私人出资持股。长安地铁是按照程序成立的。

●成为陕西吴健的第二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在陕西五建重组时,投资长安城的股东也是股东之一,长安城成为陕西五建第二大股东。

记者获得的陕西吴健[2007]21号《关于设立陕西吴健企业改制项目的请示》显示,陕西建工控股陕西吴健,占注册资本的63.3%,公司领导、经理和职工出资25%,社会自然人出资15%。

也就是说,陕西吴健重组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除陕西龚建外,所有发起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即公司领导和员工持股。

其中,贾世刚出资20万元,持股0.33%(现为0.282611%);于斌出资99万元,持股1.65%(现为1.398925%);王金华出资92万元,持股1.53%(现为1.300011%);张向阳出资196万元,持股3.27%(现为2.769588%)。记者将其股东的身份信息与长安地铁进行了对比,两者是一致的。

2014年3月28日,陕西吴健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118.107785万元的转让价格将占总股本6.12%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转让给长安地铁。

同时,上述股东大会决定增加公司资本,长安城最终持有陕西5.18876%的股权,成为陕西第二大股东。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陕西建工集团出售了部分国有股,而接受者只是陕西吴健一些领导出资的企业?

陕西建总[2013]22号《陕西建设工程集团转让陕西吴健国有股权的请示》说明,陕西吴健国有股权比例过高不利于调动和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为了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增强管理的凝聚力,决定转让股权。

鉴于上述情况,陕西省吴健法务部的一位人士表示,企业做出的一些重大决策必须遵循程序。“我只能说,企业改革时,没有国有资产流失,也保持和增加了国有资产的价值。”

无论陕西第五建筑公司的高管能否为长安地铁的成立做出贡献,值得一提的是,长安地铁的业务范围是城市地铁、轻轨工程建设等。有可能参与承包Xi地铁项目吗?

然而,自2009年公司成立以来,记者查阅了公司2009年至2011年的年检报告,发现长安地铁没有营业收入。据上述司法部人士称,目前长安地铁尚未运营,正在取得相关资质。“不管是承接Xi地铁项目,我都不能说得很好。我个人认为它一定与地铁有关。"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国企高管设民企长安地铁 受让陕西五建5.18%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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