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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3月30日电(记者吴洋)据河南省官方消息,河南省银监局和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已组织全省12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据了解,为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改善长期以来银企信息沟通不畅的状况,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3月29日,河南银监局和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在郑州召开会议,组织12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全省首批535家企业签订债权人委员会协议,签约户数超过3000户,涉及全省银行业企业贷款余额9057.88亿元,占45%。
关于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银监会副局长张春解释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资金链紧张的困难企业不断出现。由于存在多种信贷机制,单个银行不可能帮助或不收回对困难企业的贷款。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目的是为各银行机构搭建信息交流和协调行动的平台,形成合力帮助困难企业;同时,债权人委员会可以促使债权银行做出精确的努力并实施分类政策。对于优质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设立银团贷款,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于暂时困难的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通过稳定的信贷支持帮助它们渡过难关。对于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高风险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实施有序的信贷退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张春表示,近年来,困难企业增多,导致银行业不良贷款暴露加速。受担保圈及相关信贷等问题的影响,金融风险在部分地区继续蔓延,部分地区银企关系恶化。债权人委员会的成立将有效加强银行间的协调,化解我省当前金融业存在的潜在风险,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实施也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根据相关制度安排,所有在三家以上银行机构进行债务融资且债务规模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都应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对于规模在3亿元以下的债务,地方城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风险防控需要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在组建程序上,牵头债权银行将负责发起和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并指定专人负责沟通,积极协调其他债权银行的行动。(结束)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河南百家银行抱团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防化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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