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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债券市场的违约再次堆积。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发生了十多起赎回危机事件,规模近100亿元。对此,业内专家认为,中国债券市场应转变监管思路,增强信任,构建包括中介服务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3月21日晚,新三板上市公司中成新兴宣布,公司发行的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12中成债”)已于2016年3月21日到期。截至目前,公司未能按约定筹集到足够的偿债资金,无法按时足额偿还“12年之久的债务”。
根据《偿债保障基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中诚新兴需要在2016年3月11日前存入本金3660万元,最后一期利息183万元,共计3843万元。截至2016年3月10日,还本付息担保基金专用账户累计余额为0,中成新兴未能按约定时间存入资金。中成新兴的解释是,由于国际油价下跌,公司的石油相关业务大幅下滑,客户也难以收款,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债券。
鹏远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研发部总经理李会杰表示,中诚新兴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油、气、盐、水等资源提供钻井技术服务,目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的相关行业。李会杰认为:“未来的违约风险将不仅限于周期强劲、产能过剩的行业。门槛低、竞争激烈的行业,以及依靠政策因素支撑短期繁荣但对长期增长持怀疑态度的行业,应保持高度警惕。”
“12种中间债务”的赎回危机绝不是一个个案。雨润食品、广西有色金属、亚邦集团、云峰集团、淄博宏达,以及山东山水、保定天威“第二宫”,均出现大幅违约。
根据中国程心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的报告,上述违约事件大多由发行人行业低迷和实际控制人风险两个因素造成,其中实际控制人风险导致的外部融资环境恶化是违约的直接原因。从上述违约企业类型来看,保定天威集团为国有企业,其余为民营企业。
中国国际高级分析师袁认为,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稳定性较差,经营状况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更为密切,更容易受到股权结构变动或实际控制人风险等公司治理问题的影响。因此,在考察企业偿付能力时,我们应该持续关注发行人股权结构的变化和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李会杰表示,债券监管应该提高信息透明度。一方面,通过信息披露,监管者可以及时了解与债务偿还相关的信息,便于对债券发行者进行外部监管;另一方面,信用披露本身也会对债券发行人形成一定的约束力,这将有助于加强发行人的内部自我监督。“对无故拒绝报告或拖延报告时间的发债企业,监管部门应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罚;同时,还应要求申报企业确保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应当按照规定从重处罚。”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债券市场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刚性赎回已经逐渐被打破,违约将会正常化。李会杰表示,一些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产能过剩、管理不善、群体支持薄弱的风险正在积聚。当严重的商业困难难以扭转时,即使是中央企业的下属企业,外部支持也可能大幅下降。“这就要求我们尽快转变监管思路,加大对债券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尽快强化市场的全方位管理体系。”一旦刚性赎回被打破,应优化相关处置机制,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处置风险,强化各方责任。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转变监管思路应对债券兑付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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