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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西省新沂县被山西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土地流转财政支持试点县。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县支行在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银行的指导和帮助下,大胆探索,率先尝试,创造性地推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创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土地流转金融支持“新模式”,激活了“沉睡的土地资源”,使农民致富奔小康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县支行指导辖区内农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思路,提高服务理念,充分利用县域内先进的土地流转县的区位优势,深入调查,深入基层,满足农民需求,开展专题调查,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脚踏实地,感受真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前人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新疆农村信用社推出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推出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小额贷款。农民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企业客户贷款最高限额为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促进了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发展。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和辖内金融机构继续总结完善土地流转金融支持试点工作,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农业直补资金担保、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根据国务院《关于引导农村产权转让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我们积极探索了八种可以进入农村交易市场的产权抵押贷款。根据县内“南岭北山”的地形特点,创造性地开展了以“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为抵押的金融支持土地流转模式,有效解决了新农村经营主体的“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李鸿种植合作社位于新疆南阳县西南部的王镇,在当地承包了2100多亩荒山荒沟,并准备开展大规模绿化,实现家乡青山绿水的效益。然而,由于缺乏资金,它无法继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并立即与县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协商沟通,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支持方式,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50万元。合作社的负责人车深情地说:“中国人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真是我的大恩人。我们一定要用好这笔钱,把我们的家乡建设得美丽繁荣。”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新绛模式”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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