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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在内的11个部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成品油质量,加强市场管理。根据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V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并停止低于国家V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的国内销售。//

中国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明年全国施行国Ⅴ标准

通知指出,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减少汽车尾气污染排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部署了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的全国专项行动。总体而言,目前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普通柴油”等五项国家标准已获批准发布;中国正在制定汽车汽油和柴油的强制性标准;按计划提前向东部地区11个省市供应国家五级汽车汽油和柴油;全国成品油综合供应的准备工作也在有序进行。

中国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明年全国施行国Ⅴ标准

同时,通知指出,随着油品升级换代的加快,“劣质油退市难”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非法向机动车销售普通柴油,导致汽车柴油销售不畅,影响了油品升级和减排的成效,扰乱了市场秩序。此外,一些地方炼油厂在升级改造、成品油生产和流通等方面还比较落后,不同的执法标准也亟待解决。

通知指出,应严格按照时限停止销售低标准油品:从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将全面供应国家V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该地区加油站(点)销售低于国家五级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V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家V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中国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明年全国施行国Ⅴ标准

通知要求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严禁炼油企业以其他产品名义向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成品油;严禁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向不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收购成品油,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经营用成品油;

通知还要求加强炼油厂质量升级和生产监管。中央和地方炼油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时限要求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确保市场供应清洁油品;炼油企业必须按照现行国家质量标准组织生产成品油;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有效推动企业按期完成升级改造。

中国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明年全国施行国Ⅴ标准

通知强调,下一步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评估机制进行评估,并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适时进行监督。那些没有完成工作的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被严格追究责任。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中国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明年全国施行国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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