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70字,读完约6分钟

中国证券报2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文章,指出“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努力完成“十三五”扶贫攻坚计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我们还将抓紧编制“十三五”扶贫搬迁规划,确保一方不能供养另一方的地方约1000万贫困人口通过搬迁脱贫。

此外,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启动振兴和发展革命老区行动计划,全面推进革命老区扶持政策项目,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和扶贫步伐。

在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优先考虑并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的重大项目。设立扶贫项目包,推进“十三五”期间一批标志性项目建设。

以下是全文: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做好扶贫工作

“十二五”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在政策制定、规划、投资安排、改革创新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效推进了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步伐。

(一)组织制定重大扶贫政策和计划。认真落实《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中央政府决策部署,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雾灵山等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区域发展和扶贫规划,指导相关省(区、市)编制省级实施计划。建立地区联系工作机制,规定14个部门和单位定点联系11个地区,每年向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地区联系单位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要点。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将区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纳入“十二五”重点领域和行业专项建设规划编制,并在年度投资计划中给予优先支持和安排。

发改委:十三五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计划

(二)大力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牵头起草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建设和脱贫致富的政策文件,研究制定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编制和实施赣南、袁玉娥、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完成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召开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统筹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和扶贫工作。

发改委:十三五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计划

(3)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支持。据初步统计,“十二五”期间,中央预算对贫困地区的投资超过7000亿元,占同期中央预算总投资的近40%。一方面,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规划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民用机场、省际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服务作用。另一方面,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解决了1亿多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结束了边远贫困地区人民用不上电的历史。会同有关部门,对贫困地区近1000万套农村危房进行了改造。

发改委:十三五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计划

(四)做好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工作。“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231亿元,394万水土不服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扶贫。中央财政安排284亿元以工代赈资金,在贫困地区建设了一大批中小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向参与项目建设的贫困人口支付了33亿元劳动报酬。根据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十三五”扶贫搬迁工作规划,明确了工作思路、搬迁任务、建设标准、融资渠道和职责分工,指导今后五年扶贫搬迁工作。

发改委:十三五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计划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按照中国现行扶贫标准)从2010年的1.66亿减少到2015年底的6000多万,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273元增加到2015年的6500多元,连续五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支持扶贫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投入,更加注重精准扶贫和精准扶贫,更加注重促进区域整体发展,更加注重改革创新, 推动消除绝对贫困,尽快解决地区整体贫困,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和全国人民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发改委:十三五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计划

(一)组织编制“十三五”扶贫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围绕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脱帽、统筹解决地区贫困问题,努力完成“十三五”扶贫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脱贫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把农村贫困人口扶贫作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核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科学编制和发布农村扶贫计划,把完成年度扶贫计划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

发改委:十三五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计划

(二)全面实施新一轮扶贫搬迁工程。落实全国扶贫搬迁电话会议精神,抓紧编制“十三五”扶贫搬迁规划,下达年度搬迁任务,加快实施新一轮扶贫搬迁工程。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一方不能供养另一方的地方约1000万贫困人口通过搬迁脱贫。

发改委:十三五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计划

(三)大力支持革命老区的开发建设和反贫困斗争。深入贯彻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精神,组织实施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和扶贫攻坚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启动实施振兴发展革命老区行动计划,全面推进革命老区扶持政策项目实施,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和扶贫攻坚步伐。

(4)加快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组织编制“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时,要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的重大项目。设立扶贫项目包,推进“十三五”期间一批标志性项目建设。引导贫困地区加强项目储备,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以工代赈的投入,大力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探索以工代赈扶贫试点项目。

发改委:十三五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计划

(5)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的改革、创新和开放。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改革试点和产城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要优先考虑并积极支持相关贫困地区。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率先尝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释放贫困地区农村改革创新的活力。引导贫困地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培育区域合作发展平台。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发改委:十三五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计划

地址:http://www.a0bm.com/new/5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