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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汤新奇,徐海星)昨天,来自外地的胡先生向记者报告,他涉嫌在东山区酒店的公共厕所被偷拍!
顾客:我找到了像厕所一样黑的“小盖子”
胡先生说他和夫人两天前住在这家酒店。 一个多小时前,他妻子慌忙从厕所出来,说被偷拍了! 胡先生第一次上厕所时,看到天花板上有一个“黑色的小盖子”,一开始没注意到,半小时后再上厕所,这个“盖子”就不见了。 怀疑这个装置是有人故意安装的偷拍器,“不然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消失呢? ”。
酒店:我没在厕所里安装过
胡先生和夫人在发现酒店管理员反映这件事时说:“酒店从来没有在厕所的天花板上安装过这样的设备! ”。
胡某夫妇开始怀疑有意者在厕所里设置了偷拍设备。 胡先生认为酒店管理不充分,客人被偷拍,道歉,保证不会再发生。 针对胡某的要求,该酒店的经理说,胡某只要拿出设备切实安装的证据,酒店就可以做出赔偿和道歉。
专家:发现不明物品必须事先提交
广信律师事务所的廖治超说,在实际操作上,必须认定“偷拍”非常严格,现在仅凭胡氏的指控很难认定“偷拍”的事实。 相关人士警告客户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场所隐私活动的警戒感。 发现不明设备时,最好事先向经营者提出疑问。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有人在酒店偷拍女客如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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