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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在该市江北农场公开审理了监利县原县委书记、荆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杜在新受贿案件。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杜在新在2000年11月至2004年4月期间,利用中国共产党监利县委书记和监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他人贿赂。 检察机关核实后,51人115次向杜在新行贿,其受贿额达到58万元。 另外,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上认定,杜在新事件后亲自归还赃物,有自首的情节。
审判上午,杜在新坦白了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的事实,但对受贿额的具体认定标准提出了异议。 法庭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受贿58万最多5万港币
4月19日上午,江北农场法院大审判厅、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审理监利县原县委书记、荆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杜在新受贿的案件。 在法庭内外,旁听的人低声说。 贪婪使杜重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杜在新从2000年11月到2004年4月,收到了别人送来的人民币49.35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500元、1.83万元的便携式电脑1台、2.112万元的欧米茄手表1台。
检察机关提供的侦察证据中,杜在新收到的最大受贿金是5万港元。 2002年上半年,深圳一企业经理徐某为了在随岳高速公路的监利进出口处建设加油站,请杜在监利工作的哥哥重新照顾,并向杜在新家赠送杜5万元港币。 随后,杜在新让该部门为胥某申报了加油站项目。 妻子在下属的医院住院充钱
杜在新的其他受贿金中,多笔钱都是一个人拜年,以会面的名义寄给杜在新的,其中很多是杜在新的妻子唐某得到的。 杜得知新妻子生病住院期间,21个乡镇和县直属部门领导无一例外地赶到荆州市医院。 “在没有人观察的情况下,把钱塞在床被子下面,或者放在床头的架子等里。 这里,反正找到装钱的地方就塞进去。 ”。
据当时负责照顾杜妻的人说,通常乡镇送了2000元,也有人堵住了5000元。 根据这个数字,估计其妻子住院时,杜在新收到了近10万元。 春节和节日期间,一人以“拜年节”为由向杜家送“礼”,金额达到23万多元。 谁说侄子送钱不构成受贿?
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供了审判中杜在新受贿的详细名单,共计51人做了115次那个“礼物”。 对于大部分受贿行为,杜在新法庭上公开坦白。
51人中,有一个叫杜某的包工头,是杜在的新本家侄子,据说前后4次给杜寄钱。 杜在新承认了杜某的送钱事实,但杜某认为送钱是亲属之间的人情往来,不可构成受贿。
根据检察机关的验证,2001年端午节,杜某为感谢杜在新在监利承包工程,赠送杜在新儿子2000元现金。 2002年春节,杜某以同样的理由给杜在新的老家寄了3000元现金。 2004年3月上旬的一天,杜某在荆州市路边赠送了杜在新现金25000元。 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杜某去了杜在新的松滋陈店老家,以拜年为名赠送了杜在新现金1000元。
侄子辈送的钱不构成行贿吗?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杜在新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方便,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必须全部是受贿罪论处。 收23万红包只是违反纪律吗?
在审判中,杜在新辩护人张建华对检方申诉杜在新利用职务的航班,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他没有表示异议,但在受贿额方面,有与检察机关不同的看法。 辩护双方的第一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
其一,检察机关称,2003年10月至2004年5月期间,杜在新在“双规”以前,向荆州市广电局、监利县纪委、监利县财政局进行了6次退款行动,共计退还了9.5万元。 律师说杜在新退款金额必须在19万元左右
其二,关于杜在新妻子唐某住院和过年期间杜在新收钱的行为,律师认为,这23万人民币,都是亲戚、朋友、下级同事赠送的红包,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违反正常的纪律,构成受贿行为。
其三,杜在新在“双规”前亲自向监利县纪委自首,积极退出赃物,认罪态度好,对国家和社会没有造成严重危害。 张建华律师认为法庭应该做杜在新“减轻处罚”,而不是检察机关提出的“轻处罚”。 审判持续到中午12点左右,法庭结束了所有的审判手续,审判长随后宣布认真审理共同议院提起双方争论的事实,另行判决。
(文/记者蔡早勤通讯员吴江)(来源:武汉晚报)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三年半受贿58万 监利县原县委书记杜在新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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