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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零时48分,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发生5.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地震保险共保机构深入灾区调查灾情。根据云南省地震局灾害评估委员会会议和现场调查确认的灾情数据,共保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全部理赔流程和赔偿支付工作,并将2800万元赔偿金划入大理民政局指定的赔偿账户,当地民政部门按照具体标准尽快支付给地震灾民。
据记者了解,地震造成怒江州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永平县、泸水县4.65万人受灾,4人受伤,32户192户房屋倒塌,1490户8940间房屋严重受损,3.0858万间5143间房屋普遍受损。地震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735亿元,其中住宅直接损失9539万元,基础设施经济损失1.4729亿元,公益设施经济损失6467万元。
地震发生后,云南省保监局立即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对抗震救灾和理赔服务做出安排;及时向辖区内的保险公司和相关保险行业协会发出《关于做好大理地震保险工作的通知》;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和汇总保险索赔;同时,引导相关保险机构特别是地震保险共保机构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报告和沟通,将保险业的抗震救灾和理赔服务纳入政府统一部署。
由于地震保险共保机构及时与地震、民政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取得了联系,掌握了受灾地区的范围和初步估算的损失,并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工作组赶赴灾区,因此,所有理赔流程和赔付工作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2800万元的赔偿金于5月23日下午2点划入大理民政局指定的赔偿账户。理赔时间比《云南省大理州农村政策性住房地震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震后168小时和理赔数据提交后5个工作日至少提前9天。
据云南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大理州农村政策性地震保险在云龙地震赔偿中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运行机制良好。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五家公司组成的地震保险共保机构紧密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理赔服务,理赔完成时间比《云南省大理州政策性农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方案》规定的时限提前了9天,成为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及时雨”。其次,它体现了规模触发指数保险信息透明、损失确定方便的优势。根据云南省大理州农村房屋政策性地震保险试点方案,一旦大理州发生5级以上地震,或大理州周边地区发生5级以上地震,造成大理州农村房屋直接损失和居民死亡,将直接触发地震保险赔偿。农村房屋的补偿标准根据大小确定。三是发挥了金融资本效用的“放大器”作用。大理市政策性农村房屋地震保险年保费为3215万元,试点期间由省、州、县政府全额承担。自2015年8月保险启动不到10个月,保险业共赔付3553.76万元(2015年10月30日长宁地震赔付753.76万元,2016年5月18日云龙地震赔付2800万元),有效提高了金融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了试点地区的安全水平。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云南农房地震保险成救灾“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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