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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基金管理公司的个人股东或关联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超过50%的,上述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得从事公开发行或类似公开发行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在公募基金阵营的100多名成员中,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安基金”)无疑是一家相对低调的公司,但这家公司并不简单,除了低调之外,它还隐藏着一种伟大的“人生体验”。
诺安基金的股东结构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和深圳界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界龙”)各持有40%的股份,大恒科技(600288.sh)持有剩余的20%。大恒科技是一家上市公司,徐翔的母亲郑已成为的大股东。诺安基金也成为了“泽西部”
继诺安基金与泽西部门的纠缠之后,《中国商报》记者发现,近年来,诺安基金的股东结构存在“违规嫌疑”,尽管股权多次变动,但始终牵涉其中。
根据新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单个股东或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50%的,上述股东及其控股机构不得从事公开发行或类似公开发行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由于诺安基金股东深圳捷龙的母公司与大恒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有关联,诺安基金的股权关系可能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个则是公开募股
当徐翔因涉嫌操纵股价而被调查时,泽西百货的概念股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如大恒科技。
受徐翔事件影响,大恒科技未能做好长期固定收益项目的准备,其核心高管一度“迷失”。1月14日,大恒科技宣布董事长兼总裁卢永志“失去联系”,副董事长赵一博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副总裁罗群。
卢永志和赵一博都是泽西体系的重要骨干。卢永志为上海泽西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研究总监,赵一博为上海泽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研究总监..此外,赵一博还担任诺安基金的董事,大恒科技也参与其中,这一职位至今没有变动。
据《中国商报》调查,诺安基金与泽西部门的重要人物之间仍存在股权隶属关系。
根据大恒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徐翔之母郑于期末持有大恒科技1.2996亿股,占大恒科技总股本的29.75%。郑不仅是徐翔的母亲,也是泽西投资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泽西的职位仅次于徐翔。
鉴于大恒科技持有诺安基金20%的股份,郑间接持有诺安基金5.95%的股份。因此,诺安基金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泽西部门概念的公共基金。
郑持有上述29.75%的大部分股权始于2014年11月的一份书面转让协议。当时,大恒科技宣布已收到中国新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新时代”)的通知,中国新时代与郑于2014年11月24日签订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郑转让股份1.289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2%)。
交易完成后,郑持有大恒科技股份1.2896亿股,占29.52%,并牢牢占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位置。中国新时代持有大恒科技500万股,占1.14%。
中国新时代与诺安基金有着深厚的关系。早在2003年12月诺安基金成立时,中国新时代对外贸易信托各投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另一参与者北京中关村科技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城建设”)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20%的股份。
2007年,诺安基金自成立以来经历了一次股权变动。同年6月9日,诺安基金宣布,中国新纪元已将其所持诺安基金40%的股份转让给界龙投资。2012年2月24日,大恒科技宣布收购科技城建设所持诺安基金20%的股份,成为第三大股东。
公平还是违规
根据诺安基金目前的股权结构,外贸信托、深圳界龙和大恒科技分别持有40%、40%和20%的股份。
对外贸易信托公司和深圳界龙公司持有同等股份,相互制衡。真正影响诺安基金决策的关键因素在于大恒科技。《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大恒科技与深圳捷龙有着密切的关系。
根据大恒科技2014年度报告,大恒科技此前在北京投资设立了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恒集团”),直接持股比例为72.7%,业务性质为电子信息技术。
值得思考的是,大恒科技的控股子公司与深圳捷龙的母公司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根据广东省工商局网站数据,深圳市界龙由上海摩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摩世达”)注册成立,出资人民币3亿元,成立时间为2003年3月18日。
根据中国企业信息系统,上海莫斯塔尔于2007年5月19日成立,单一股东为北京浦江京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浦江”),主要经营手表、眼镜等业务。根据上海摩世达工商资料的登记信息,公司只有5名员工,董事会成员为华、李庆章、董、秦伟洲。在这四个人当中,秦伟洲和李庆章与诺安基金关系密切。秦伟洲为诺安基金董事长,李庆章为诺安基金董事。
正是上海莫斯塔尔的存在,使得大恒科技与诺安基金的两大股东深圳捷龙之间形成了天然的关系。
上海莫斯塔尔成立于2007年,但2003年它如何投资深圳捷龙?这两种工业和商业材料之间似乎有明显的差异。
但是,上海摩仕达的工商信息中有一条说明:2014年2月28日后,工商只公布股东的姓名,其他投资信息由企业自行公布。可以看出,2003年上海莫斯塔尔的相关实体或前身可能已经存在,但它们并没有在工商资料中得到充分反映。此外,还有一段重组的历史没有在工商信息中公布。
根据上海钟表工业协会的信息,其成员上海摩世达是由大恒集团和科学城重组的集团公司。由此可见,大恒科技的子公司大恒集团对深圳捷龙的母公司上海摩世达进行了重组,即大恒科技的子公司大恒集团与深圳捷龙的母公司上海摩世达之间存在关系。
股东的这种行为显示了这种关系。上海一家合资基金的法律部门的一名人士告诉《中国商报》,如果公共基金的股东之间存在隶属或关联关系,这是违反规定的。
中国证监会2004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他股东有其他关联关系”。根据该规定,诺安基金的两大股东恒大科技与深圳捷龙之间可能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违规行为。
随着公募基金改革的推进,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发布了新版《管理办法》,放宽了对股东关系的限制,但即便如此,新版《管理办法》仍对股东权益关系附加了严格要求。
根据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单个股东或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50%的,上述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得从事与公开发行类似的公开发行或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如果大恒科技与深圳捷龙建立了关联关系,那么60%的关联股份明显超过监管红线,两大股东之间存在非法持股行为。
截至2016年1月13日,诺安基金共管理45只开放式基金。风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诺安基金的基金资产管理规模为979.86亿元,较2014年底的管理规模增长50%,在105家基金公司中排名第24位。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诺安基金 股权违规 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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