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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税我们交得心服口服!税务官员摆事实、讲道理、听借口,告诉我还钱的理由和依据,而执法部门有人情味。”日前,江苏省常州市一家化工公司的负责人李晓杰在谈及该市国税部门处理的通信案件时如是说。
自2015年8月起,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行“集体选案、联合审案、团队查案、沟通办案、集体定案”的运行机制,其中沟通办案是将纳税人的意见引入风险应对工作,建立税务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将单向执法行为转化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双向互动。
前不久,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五分局发现,自2013年以来,该企业出口货物在扣除海外运费后,已按离岸价格申报增值税,部分海外运费已提前计提,但实际上并未发生,涉及金额较大。根据政策,扣除的运费应该是实际发生的。对此,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五分局税务人员积极与公司负责人和会计沟通解释,充分听取了纳税人的陈述和解释,并帮助他们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后果,最终消除了纳税人的疑虑,主动补缴税款162万元。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沟通办案:补税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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