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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家与地方税收合作的常态化机制

纳税人将在网上和网下“走进一个房子做两件事”

□记者赵婧北京报道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16年,税务机关将建立国税和地税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实现国税和地税服务标准化,扫清税收障碍。//

专家表示,国税与地税合作常态化机制的建立,实际上开启了深化国税与地税改革的“第一枪”。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帷幕正式拉开。在《方案》的指导下,税务总局制定了改革的总体架构图,按照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推进各项改革。

国地税合作常态化机制将建立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国税和地税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的两个税收管理和执法部门,还有many/きだよ/departments在深化税收管理服务方面的合作。《建议》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国税和地税各自优势,推进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融合和信息高度聚合,让纳税人享受更好、更便捷、更统一的纳税服务。

早在201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就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1.0版),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联盟,拓展服务领域。在启动的32个具体合作项目中,有12个项目旨在优化纳税服务,并允许纳税人“进一家做两件事”。

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方案》设定的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改革路径,升级完善了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标准,推出了合作标准2.0版。《合作规范》2.0版在96项改革项目中承担了国家和地方税务合作的全部12项任务,增加了网上联合纳税服务、数字证书互认等12项合作项目,努力实现从实体纳税服务合作到网上纳税服务合作、从联合纳税信用评估到深化信用评估结果的升级。这将进一步打开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的渠道。

国地税合作常态化机制将建立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为解决税收工作中的“多头运行”问题,2.0版合作标准要求各级地方税务局采取联合办税服务、联合网上办税服务、联合办税服务等措施,促进服务深度融合,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交付”,使纳税人纳税更加便捷高效。合作标准2.0版提出的联合确定检查对象、联合入户执法检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措施,是解决执法“多重检查”问题的正确补救措施。共享涉税信息、共建咨询热线等措施也为解决“多报数据”、“多口径政策”问题指明了方向。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国地税合作常态化机制将建立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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