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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买了房子,你可以去XX小学”和“离国茂只有30分钟的路程”。从2月1日起,这些词不能在销售广告中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它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北京时报,1月6日)//
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使得“学区住宅”广受欢迎。“学区房屋”已经成为黄金地段的头条新闻,而且售价往往比其他房屋高出几倍。有需求就有市场,于是开发商将“学区房”视为“教育支持资源”的“甜点”,在销售员的帮助下实施绑架,打着“学区房”的旗号出售。然而,买方直到购买了所谓的“学区房”才知道自己被骗了。所谓的“学区之家”离学区太远,即使离“学区之家”不远,他也可能无法在该学区注册。许多家长遇到了“伪学区”,这是靠近著名的学校,但不能进入,从而造成权利和利益的冲突。
房地产开发商看中了父母的心理:“不管他们有多穷,不管他们有多穷。”学区房屋的投资价值也满足了买家的长期需求。由于阶段性的教育需求,购买学区房屋的家长可能只送孩子去重点学校,但不一定打算住很长时间。他们将在孩子毕业后转售房子。因此,房地产开发商拉着虎皮大旗,到处叫卖“学区”的广告。这是涉嫌虚假宣传房地产,这是变相的消费者欺诈。在《房地产广告新规》中,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被指定为第二脉冲,给房地产开发商一个“紧箍咒”,以维护“学区”的价值,并对“伪学区”说不。这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广告
但是,《房地产广告新规定》只能让房地产开发商“闭嘴”,而不能谈论“学区”,也不能让“高价学区”变成普通价格,这样才适合大众的需求;稀缺的优质教学资源也无法得到平衡和匹配。即使没有“学区房”的广告,你也应该买,你买不起。如果不能实现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如果不能保证教育资源的平等,就近上学只会催生“高价学区”的怪胎,教育公平离普通家庭还很远。
(左崇年)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房地产广告新规能否去“学区房”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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