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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站
日前,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各地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情况。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表示,2015年12月,全国共连续实施104起日常处罚案件,罚款8376.6万元;共扣押和拘留了494起案件;共实施了595起限制生产和停产案件;共有347起案件被移交行政拘留;共移交了207起涉嫌环境污染的犯罪案件。
与2015年11月相比,查封、扣押案件数量基本持平,每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增加16%,限制生产、停产案件数量增加54%,移送拘留案件数量增加29%,涉嫌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减少14%。
与2015年上半年相比,2015年下半年,地方执法力度继续加强,各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其中,连续处罚案件增加46%,查封、扣押案件增加31%,限制生产、中止生产案件增加84%,移送行政拘留案件增加66%,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增加28%。
2015年1月至12月,浙江省四类病例数居全国首位。其中,实施查封、扣押1150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594件,移送行政拘留479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666件;广东省和福建省属于中国前五名。辽宁省、江苏省和河北省位列中国前五名。
2016年1月,全国连续实施日处罚案件56起,罚款3208.94万元;共扣押和拘留了153起案件;共实施了42起限制生产和暂停生产的案件;共有67起案件被移交行政拘留;共移交了72起涉嫌环境污染的犯罪案件。与2015年1月相比,适用每日连续处罚的案件数量增加了460%,适用扣押和拘留的案件数量增加了19%,适用转移拘留的案件数量增加了43%,适用限制生产和暂停生产的案件数量减少了61%,适用涉嫌污染犯罪的案件数量减少了21%。
其中,福建省运用《环境保护法》的四项配套措施,共移送涉嫌刑事案件115件,其中日常连续处罚2件,查封扣押91件,限制生产中止1件,行政拘留10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1件。
山东省实施了《环境保护法》的四项配套措施,共移交了59起涉嫌刑事案件,包括6起日常连续处罚案件、6起查封和扣押案件、6起限制生产和停产案件、21起行政拘留案件和20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浙江省实施了《环境保护法》的四项配套措施,共移交了54起涉嫌刑事案件,包括7起日常连续处罚案件、4起查封和扣押案件、11起限制生产和停产案件、11起行政拘留案件和21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本报记者曹根据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编译)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各类案件均有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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