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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社会上有很多关于公安执法的讨论和关注。在这种形势下,推进“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改革,将有助于形成自上而下的合力。目前,与公安执法规范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还不够全面。更关键的问题是现有规范性文件过于灵活,可操作性差,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被列入中央深化改革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
《中国商报》记者通过公开信息检索,梳理了近五六年来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执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仅媒体就公开报道了100多起案件。其中一些案件曝光后,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关于公安执法的讨论和担忧。在这种形势下,推进“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改革,有利于形成上下合力。因为这项改革需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推动和协调。
现有文档过于灵活
公安机关执法涉及矛盾调解、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维护、交通违章处罚、打击刑事犯罪等多个方面。这些执法程序也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一旦执法不规范甚至不公平,必然会导致当事人的不满。然而,不规范或不公平的执法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5月20日,中央深化改革小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的意见》;21日,公安部部长郭胜坤马不停蹄地主持召开了公安部党委会议,传达了深度整顿会议精神。
上述深度重组会议强调: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公安执法权运行机制,确保执法权在法律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要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执法责任,切实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构建有权负责、使用权监督、失职问责、违法查处的执法责任制。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康指出,当前社会某些领域矛盾突出,公安机关往往被推到矛盾的前沿,处于社会矛盾的尖锐对立的风口浪尖。基层警官数量不足、工作压力大、风险高、精神压力大。他们经常不得不面对和处理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一些关于如何规范执法程序的文件过于笼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和决策权,容易出现不规范、不文明甚至不公平的执法行为。
“随着技术手段的迅速发展,当事人或围观者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录像和录音的方式记录不规范和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公开后,势必会破坏警察的形象,减损警察执法的公信力,影响警民关系,导致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排斥甚至反对。这反过来也会打击基层警务人员的士气。一旦形成这种损害结果和局面,公安机关重塑形象、重建公信力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康对说:
洪道德还认为,与公安执法规范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不够全面,更关键的问题是现有规范性文件过于灵活,可操作性差,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在洪道德看来,一些地区和一些警察仍然存在执法观念落后的问题。执法要有民主和正义感,执法观念需要改变。同时,维护正义取决于正义,而不是警察。
公安执法不规范影响公信力
据《中国商报》报道,在过去的五六年里,仅媒体报道的各种公安机关和警察违法执法的案件就有100多起。
随着信息渠道的发展,有关此类事件的信息传播已经从单一的文本描述转变为视听信息,如现场图片和视频。移动网络的普及加速了这种信息的传播。某个地方的案件往往会发酵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公共事件。
由非正常执法引起的后果严重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2010年1月12日,时任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坡公镇派出所副所长的章雷,是近年来此类事件中最严重的一起,其影响尚未完全消散。当章雷去警察局处理一起由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事件时,双方都被枪杀了。两名死者的家属质疑章雷的故意杀人罪,而当地警方回应称,章雷被对方抢走了枪支,并在警告无效后开枪自卫。最终,章雷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2013年6月21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章雷执法时遭到对方暴力袭击,章雷掏出手枪向空中鸣枪示警,但双方继续向章雷猛扑,章雷撤退时再次向空中鸣枪示警。随后,章雷连续开了三枪,导致双方被枪杀。
时隔四年,山西省太原市的“12.13事件”再次向公众呈现了治安执法不规范的问题。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小店区龙城派出所民警王文君等人外出处理工地纠纷。纠纷一方的周等人认为等警察执法不公,双方发生了口角,最后发生了肢体冲突。有一次带着周离开现场时,踩了周的头发,扭了他的脖子。周被带回派出所后不久就去世了。村民周用的手机记录下了的上述行为,这段视频迅速传遍了全国,一度引起了公众的强烈抗议。
经调查,太原市检察院发现王文君等民警涉嫌在此次事件中滥用职权,并追究其刑事责任。2015年5月18日,王文君等民警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他们故意伤害和滥用权力。审判开始至今已有一年多,本案尚未做出判决。
标准化建设涵盖公安执法的各个领域
我国各级公安机关颁布的关于如何规范执法以提高和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的法规和文件不少。
《中国商报》记者梳理了近五年来此类法规,发现公安部已经向地方县级公安机关下发了规范执法的文件、规定和措施,难以用准确的数字来统计。
2003年1月,公安部发布“五条禁令”:严禁违反枪支管理和使用规定;严禁带枪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工作时间严禁饮酒;赌博是严格禁止的。“五禁”至今已被使用,并已成为规范警察执法行为的一项基本制度。
2015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决定》。该文件提出了增强依法履行职责能力、完善执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执法办案、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涵盖了公安执法工作的多个方面,如案件取证、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责任履行等。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和规定,省级公安机关也出台了更加具体的规范执法的规定和措施。
例如,北京市公安局编制了《执法纲要》,对360项执法行动、900项执法程序和4400个执法基本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仅从2013年开始,河南省公安厅就制定了20项制度来规范执法。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纳入中央深改组的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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