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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笔记
本报记者孟庆义
限制水电供应、公共交通、殡葬业的竞争和垄断受到了批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的公告也指出,目前,在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中,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现象十分突出。
为此,SAIC决定从今年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限制竞争和垄断的公共企业。
公共企业作为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向社会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关系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了部分公有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其中,针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企业存在的问题,一是强迫或变相强迫申请水、电、气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家用设备和材料。第二,强迫或伪装用户接受其指定运营商提供的服务。第三,强制或变相向用户收取最低费用,强制向用户收取押金和保证金,或强制指定收取“预付款”的最低金额。第四,强迫用户购买保险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五是水电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或指定经营者的过度收费行为。
公交企业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用户首次申请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费用或押金;强迫或变相强迫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办理公交ic卡时,乘客被迫或变相接受指定运营商提供的延伸服务或多收费用。
在殡葬业的经营过程中,有一些死者家属被迫购买他们出售的骨灰盒和纪念用品,否则他们将不会提供诸如殡葬服务或骨灰保存等延伸服务;丧葬费直接计入骨灰盒和纪念用品的费用,死者家属的费用多收;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有偿悼念服务。
显然,公共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已经对公共利益和行业本身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如果不加以规范和制止,人民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公告显示,今年工商部门将重点整治水电供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重点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触及行业共性问题、规范行业的案件。
由此可见,SAIC已下定决心,要整顿公共企业的限制性竞争和垄断行为,旨在尽快解决这些突出问题。针对不同公共企业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了不同的对策,以有效遏制公共企业的此类行为。
同时,SAIC还希望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就供水、供电、供气、公交、殡葬等行业企业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行为向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事实上,公共企业是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行业,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公众的日常需求。没有充足的替代选择,他们的需求弹性很小。因此,公共服务质量关系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SAIC这次特别执法行动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共权益。
记者表示,除了监管公用事业的违规行为,我们还可以引入合理、科学的竞争机制,加快行业的发展和运营效率,最终使公众受益。
但是,对于公共企业来说,与其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不如从自身行为出发,依法合规经营。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将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对此,SAIC要求所有公共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采取纠正措施的,监督检查机关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面对公共企业的各种违法行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在专项执法工作中实施精确打击和重点突破。同时,我们必须为人民说话,惩恶扬善,避免犯小错误;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协作与配合,利用形势解决执法问题;要充分发挥重大案件报告的作用,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真正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理性、有序、健康发展。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公用企业滥收费行为将被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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