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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磊
青海省是一个贫困省份,搞好农业保险服务不仅是从根本上脱贫的重要举措,也是青海保险业的重中之重。青海省自然灾害频发,如干旱、洪涝、冰雹、雪灾、低温冰冻、草原病虫害等。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给农牧业生产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因灾返贫率已达25%。据统计,自然灾害每年给青海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其中农牧民是主要受害者,农牧业经济损失已达8亿多元。针对这种情况,青海省于1984年启动了农业保险,主要包括农作物冰雹灾害保险、塑料大棚保险、麦田火灾保险、大牲畜保险、蔬菜保险等。
做好农业保险服务对青海具有重要意义
青海农业保险的发展程度与农牧业在全省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不相适应,因此青海农业保险的发展任重道远。自2013年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青海省在扩大覆盖面、提高标准和增加产品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目前,全省共有20种农业保险产品,保费收入2.08亿元,同比增长48%。与此同时,青海保险业不断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发展模式,保险险种涵盖农、林、牧、渔业等。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不断增加对农业保险费的补贴。近三年来,中央政府对青海农业保险的补贴增加了64.48%,省级财政补贴增加了42.86%。2015年,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了青海省农牧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保监局联合制定的《青海省2015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青海省农业保险工作于2015年正式启动。
该方案涉及除藏羊和牦牛以外的全省种植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在巩固以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农业保险的种类和覆盖面,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扩大了覆盖面。2015年,全省大田作物规划覆盖面积为240.97万亩,比2014年实际覆盖面积增长18.87%;冷水性鱼类规划覆盖面积为33.06万立方米,比2014年实际覆盖面积增长近13倍。第二是提高出价。干旱将纳入大田作物保险,农业保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第三是增加产品。在原有保险的基础上,2015年增加了藏香猪保险,保险品种增加到17个。这为脱贫致富农牧业奠定了重要基础。
各方需要共同努力
青海地域辽阔,民族众多。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和风险状况因地而异。玉树、果洛、黄南等地寒冷缺氧,气候恶劣。“每年都有小灾难,五年一次,十年一次”;海南、海西、海北环青海湖地区不仅有雪灾,还有冰雹、洪水、滑坡、霜冻、干旱等灾害。西宁和海东是全省乃至全国著名的干旱地区。只有针对青海的地区差异和风险差异,设计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保险类型,满足当地农牧民扩大保险覆盖面的需求,农业保险才能准确地帮助贫困人口。
要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主导作用,加大农业保险创新力度。要做好农业保险服务,保险公司无疑唱主角,承担主要责任。因此,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应该克服“额外负担”的观念,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以保费为英雄,勇于积极行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农牧民尽一切可能。要加快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改革创新,完善适合农业发展的保险体系和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与农村、农民等“三农”服务业的协调发展。农业保险产品必须转变观念,进行创新。一方面,在市场利率较低的情况下,设计出保险保障功能强、投资预期回报合理、投资和保障灵活、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应发展一些新型保险,以满足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品多样化的需要。同时,要创新保险服务和销售渠道,特别是取消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的免责条款,最大限度地满足农牧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从青海实际出发,加大农业保险的政策倾斜。在中国,农业保险的外部性和商业保险的盈利性;农业保险补偿低,农业生产风险高;农业保险成本高,农民家庭收入低;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农民可能的逆向选择等诸多矛盾,使得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难以为继,这在青海尤为突出。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特点,这使得一般的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经营这项业务。此外,大多数农牧民缺乏参与保险的意识,这决定了农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策层面和政府部门的支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一把利剑。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利用好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政策,争取各级政府把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给予经营补贴等支持,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农牧民生产生活的“保护者”,成为扶贫的有力抓手。
要加快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让保险公司轻装上阵。青海是农牧业大省,农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近年来,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各级政府都制定了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这些预案都涉及到资金的分配和发放。应急预案中的农业救灾部分可以细化和扩大,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补贴和社会捐赠可以组合在一起,建立专门用于农业救灾的巨灾风险基金。根据当地情况确定赔偿金额,超出部分由风险基金承担,使保险公司有一定的可控范围。同时,在各级政府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适合青海特点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这是省政府推动的农业风险分散保障机制,地方或农民成立互助保险合作组织,即政府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省、州、市、县财政分担保费补贴,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或代理。这种农业风险保障机制有利于促进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也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作者是青海省保监局局长)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做好农险服务 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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