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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12日,

4月11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执行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停止向存量严重的地区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科学合理编制2016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加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护,加强住房用地监管,有效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据视点房地产网报道,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除优先安排经济适用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外,还要结合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和未开工住宅用地总量等指标,科学制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严格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的布局和节奏,对具体地块实施住宅用地年度计划,明确上市时间,定期分批推出,稳定均衡供应住宅用地。

辽宁国土资源厅:对房地产库存严重地区停止供地

通知明确指出,对于存量严重的地区,应停止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对于已供应和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以申请转换用途或调整商住比例。在房地产供应量明显过大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地区,可以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利用和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改造和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的开发建设。

辽宁国土资源厅:对房地产库存严重地区停止供地

同时,通知提出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地保护,优先将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地保护纳入年度供应计划。

据了解,2016年2月24日,为解决房地产库存问题,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解决房地产库存问题的若干意见》,共15项政策。此外,自去年以来,辽宁省政府分别于去年4月、6月和9月下发了“九辽五辽七辽”三个文件,重点是扩大刚性需求,支持改善需求,力求存量,建立长效机制。

截至今年1月底,辽宁省沈阳市新建商品房库存面积为2107万平方米,比上个月减少3万平方米,净化期为18个月。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辽宁国土资源厅:对房地产库存严重地区停止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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