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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显示,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将部分新型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30日前将“综合康复评估”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已纳入各地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应继续保留。同时,通知还对康复项目的有限支付范围、使用管理和费用审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将有20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这是继2010年《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通知》后,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增加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又一个医疗康复项目。新增项目由中国康复医学和医疗保险管理领域的知名专家共同评审确定,涉及身体残疾康复、精神残疾康复、言语残疾康复和听力残疾康复等康复领域。随着《通知》的实施,我国康复医疗保障水平将显著提高,这对提升参保人员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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