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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财经新闻

在2015年底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报告中专门谈到了财务内部控制,并多次强调了其重要性。事实上,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内部控制已逐渐成为一个金融“热词”。

2014年10月8日,《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财办[2014]40号)经9月30日部党组会议和9月11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1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财政部内部控制工作全面启动。

首先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被行业专家和各级金融系统相关官员称为财务内部控制的指南针。

这是什么意思?一位从事地方金融系统内部控制的官员解释说:“基本制度”涵盖了金融内部控制正在实施和将要实施的制度和方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基本制度有6章87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明确财政部内部控制的内涵、适用范围、主要目标、基本要素和原则、制度体系和组织管理结构;内部控制方法:内部控制的核心是建立制衡机制,以工作行使权力,以岗位设置权力,分级授权,实现决策、实施和监督的分离和相互制约,强调流程再造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前进和“未病先防”的目标;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内部控制职责的划分;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等。

内控:防控财政风险的“避雷针”

"内容丰富,是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法则."负责人评论道。

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财务内部控制。楼继伟亲自担任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主任。在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上,他明确要求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上下衔接,加快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通过财政部和国家金融系统的不懈努力,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效果十分突出。截至2015年5月,《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相继出台,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等8项专项内部控制措施相继出台,财政部内各单位也制定了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自2014年8月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覆盖财政部全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正式建立并全面实施,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内部控制理念深入人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金融体系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201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内部控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加快金融体系内部控制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深刻认识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省级财政部门必须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市县财政部门必须在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制度。

内控:防控财政风险的“避雷针”

《意见》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做好“三个突出”:一是突出重点,围绕财政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等财政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对重要流程和控制节点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二是突出制衡,按照权利分开行使、岗位分开设置、分级授权的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集中管理、过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防控手段,有效控制业务流程;第三,要强调权利和责任的平等,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要一致。

内控:防控财政风险的“避雷针”

同时,《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科学规划内部控制建设,根据各级、各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差异,鼓励创新发展,先行先试。财政部将适时组织研究交流活动,在全国范围内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提升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水平。

《意见》为地方金融体系内部控制建设绘制了“路线图”这位负责人高度评价了《意见》。

承前启后,勇往直前

过去的2015年是真正意义上的财务内部控制的“第一年”,对财务内部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度建设方面,财务内部控制取得长足进步。除了上述八项特别内部控制措施外,如2015年1月实施的《财政部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财政部还制定了《专员办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并于当年5月实施,以规范专员办内部管理。

财政部还指导各单位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加强二级和三级业务流程控制;为明确风险事件的报告责任,财政部发布了《内部控制风险事件统计评估通知制度》。

同时,不断拓展内部控制管理的范围,补充内部控制流程。该负责人表示,针对因私出国的新形势,为及时化解相关风险,人事部、财政部内控处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出国管理,补充完善出国相关内控流程。相关司局也明确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纳入内控管理范围,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流程管理和监督程序。

内控:防控财政风险的“避雷针”

以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为先导,切实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负责人透露,目前内控管理系统已经开发出系统原型,内控日常管理工作平台已经搭建,工作组正在通过试运行完善其功能和细节;同时,重点推进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生产系统的对接。

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

为落实财政部楼继伟部长提出的“在金融体系中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充分把握地方金融内部控制工作的动态,财政部内控办对地方金融部门内部控制建设进行了全面指导。

去年6月30日至7月2日,在北京会计学院举办了一个关于财务系统内部控制的培训班。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37个单位的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的118名领导及内控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通过培训,地方财政部门统一了对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认识,提出了加强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要求。

财政部内控办派人到安徽、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北、广西等省、区的财政厅(局)进行讲座、研讨会和调研,现场指导地方财政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

内控办对省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进行了两次深入调研,督促省级财政部门加快内部控制建设进度。据调查,大多数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财务内部控制建设。截至2015年11月底,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成立了内部控制委员会,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及相关制度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配套措施。

内控:防控财政风险的“避雷针”

记者刘明忠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内控:防控财政风险的“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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