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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近日对6起证券市场违法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笑君在昨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介绍了相关处罚措施。这6起案件包括3起非法信息披露案件、1起内幕交易案件、1起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案件和1起非法买卖股票案件。
据介绍,在三起非法信息披露案件中,深汽讯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汽讯”)未能及时披露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廖被司法机关强制披露的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信息披露。
根据《证券法》第193条,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奥尔特森予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廖晓东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深圳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七股份”)于2015年因非法信息披露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经查投诉举报线索,发现零七股份仍未依法披露子公司对外支付的大额款项。实际控制人连与控股股东广州博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龙”)计划进行股权转让,未依法披露实际控制人连与控股股东广州博龙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第193条,深圳证监局决定责令07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警告广州博龙并处以20万元罚款;连等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处以10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2013年7月,在陈大奎的一致行动下,新疆新中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减持了“浙江中成”440万股。2014年7月,陈大奎及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减持了浙江中成1801.52万股。陈大奎及其一致行动将浙江中成股份减持至公司总股本的5%后,未能及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构成非法信息披露。
根据《证券法》第193条,浙江省证监局决定对陈大奎予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在一起内幕交易案件中,在广州普邦花园(报价002663,买入)有限公司宣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之前,钟迅与内幕消息知情人沟通购买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相关内幕消息公布后,他分批出售,获利392.05万元。
钟勋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第202条的规定,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钟勋的非法所得392.05万元,并处以非法所得1倍的罚款。
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的案件中,重庆同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集团”)利用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的证券账户和其他7个自然人的账户进行了大量的“金科股份(报价00656,买入)”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80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208条,重庆市证券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同德集团改正,没收同德集团违法所得1802.34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对3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在一起非法买卖股票的案件中,2015年10月20日,艾强在担任安徽万江物流(报价:600575,Buy)(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期间,购买了公司股票,并声称可能违反了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窗口期”,次日全部售出。
艾强在购买后6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根据《证券法》第195条,安徽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艾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张笑君重申,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对非法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非法买卖股票等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度压力,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证监会派出机构对六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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