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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草案共分十二章,其中专门设立了“慈善信托”一章,明确慈善信托属于慈善信托,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以是委托人确定的被信托的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

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信托监管司司长邓智毅11日在湖北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表示,要高度重视慈善信托的金融属性,设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门槛,严格界定受托人的范围和资格,实现募集资金的转移、支付和分配,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和金融资产的配置。

近年来,中国信托业凭借其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上的制度优势异军突起。截至2015年底,中国信托业总资产已达16.3万亿元,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子行业。

邓智毅说:“信托实际上可以实现几乎所有金融机构的金融功能,如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信任是一个宝库,是有待开发的金矿。正因为如此,从2015年开始,在全国机构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银监会成立了信托监管部,对信托业进行监管和指导。”

2015年初,银监会自成立以来首次对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将信托监管部门从原非银行部门中分离出来,专门监管信托业。2015年年中,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原局长邓智毅出任信托监管部主任。

信托有三种类型:商业信托、民事信托和慈善信托。对于商业信托,实行最严格的金融监管,这是各方的共识;民事信托主要是指委托律师使用民事信托的个人和家庭之间的信托关系,具有很小的外部性。

邓智毅说,慈善信托涉及许多主题,旨在帮助穷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用的是救命钱和公共福利钱。受益者可以是个人或动物,如保护大熊猫,或自然景观,如湿地。在选择受托人时,慈善信托比普通的民事信托和商业信托有更高的道德要求。

他建议应高度重视慈善信托的财务属性,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由专业信托机构承担。募捐和管理是两个独立的环节。慈善募捐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主体、多种方式进行。可以说越多越好,越宽越好。但是,由谁来管理和使用募集的资金,尤其是以慈善信托的名义,是非常重要的,相关的专业机构应该承担这一角色。

邓智毅:对慈善信托受托人应设门槛

“电子租赁事件”是过去的一个教训。据警方初步调查,“雨城部”犯罪嫌疑人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编造融资租赁项目,继续通过借新还旧、自负盈亏等方式非法吸收大量公款,累计交易金额超过700亿元。警方最初发现“电子租赁宝藏”实际上吸收了500多亿元,涉及约90万投资者。

根据邓智毅的分析,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租赁业分为融资租赁和实物租赁。融资租赁有严格的门槛制度,但非融资租赁的门槛很低。“电子租赁宝”是使用非金融租赁许可证的银行的金融租赁,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根本原因是忽视了财务属性。

他建议,为了吸取教训,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该有一定的门槛,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该通过专业机构,从而实现独立的账户、透明的信息、特殊的资金,以及更专业的保存和增值。如果允许一般慈善组织从事慈善信托,可能会有许多严重的后果。

数据显示,中国慈善捐赠总额已达到1000亿元,中国有4200多个基金会,估计有20万个注册慈善组织和100多万个未注册慈善组织。邓智毅认为:“超过100万的机构已经开始从事慈善信托,这是不可想象的。”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邓智毅:对慈善信托受托人应设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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