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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表示,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提高居民收入和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只要发现新问题,理清新思路,采取新措施,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第一个百年目标有望如期实现,收入分配差距有望逐步缩小。//
国家发改委表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城乡居民面临新形势。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乏力,持续增长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缩小仍不稳定,部分地区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渠道仍然过于狭窄,空宏观分配格局中的居民收入增长有待发展;收入分配政策对不同群体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活力仍然不足。
国家发改委表示,在看到风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城乡居民增加收入的潜力仍然很大。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正在发生变化,空的工资收入进一步增加;服务业和其他新兴产业的收入增幅巨大。房屋租赁收入不断增加,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居民的财务管理更加方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大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居民增收渠道越来越丰富;红利将从收入分配政策中逐步释放出来。
关于下一步的方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为确保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宏伟目标如期实现,收入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平和效率目标,以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为底线, 把增强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体系的灵活性作为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继续优化宏观分配格局,为居民收入增长开辟新的空空间,并更加注重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作用,优化人力资本要素的供给,撬动其他领域的改革, 通过充分激发创业、创新和财富创造的动力和活力,实现经济和收入同步增长的良性循环,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获得更多的实惠,稳步迈向共同繁荣。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针对重点群体的差异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通过对技术工人、农民、中小企业家、科研人员、企业家、公务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的精确激励,促进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劳动力大军、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和一批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中小企业家队伍。一批专门研究技术、能够致力于发明创造的科研人才,一批敢于创新、敢于冒险的企业家,一批懂市场管理的职业经理人,一批高素质、有上进心的公务员,帮助一批弱势群体通过进入劳动力市场摆脱贫困、增加收入,在共建共享中不断缩小收入差距、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指出,“十二五”以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收入分配调整明显加强,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快速增长,收入分配结构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我国收入分配总体改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二五”期间的主要成就如下:
首先,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战略目标。从2010年到2015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2520元增加到21966元,年均实际增长率为8.9%,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速。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6%,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7%的目标。
二是收入分配结构不断优化。居民收入差距正在缩小。从2010年到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0.481下降到0.46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10年的2.99倍下降到2015年的2.73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
第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为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加快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2013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全面阐述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方向,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增加农民收入和分配秩序四个方面提出了30项政策措施,积极应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取得进展。同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2014年4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收入分配制度深化改革工作机制得到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综合收支调查制度、收入分配秩序规范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果。(Zhongxin.com金融频道)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发改委: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收入分配结构总体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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