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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何川报道,国家股份转让公司近日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保荐经纪人执业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将对保荐经纪人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估。据悉,该评估方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三板实施托管经纪制度已有两年多时间,但存在大量没有明确违规但同时执业质量不高的行为,反映出托管经纪公司管理层合规意识不强、员工经验不足、执业态度不严谨等问题。
“保荐经纪公司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重要市场参与者,在市场运作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关键作用。其执业是否规范和勤勉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除了实施自我规管措施外,我们亦有需要采取一个更温和及更广泛的规管方法,即执业质素评估制度。”民生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研究员乔志东说。
据悉,《评价办法》对组织实施、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的分级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保荐经纪人执业质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执业质量的负面行为记录;二是采取了自律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第三是对市场发展的贡献;第四,对评估有重要影响的其他事项。//
保荐经纪人的评估周期分为月度和年度。其中,年度评估周期为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与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分类评估周期一致。每年8月31日前,国有股转让公司将根据综合分值、扣分原则和加分原则确定主办券商上一年度的评估分值,并按规定归档,公布主办券商的所有备案结果。
根据《评估办法》,国有股转让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对主承销商进行日常监管,并在推荐上市、持续监管、并购、股票发行和做市商等方面对主承销商实行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评估结果还将与中国证监会实施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估体系相衔接。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今年4月1日起新三板主办券商将实行执业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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