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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商务部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审查,在立法、执法和国际合作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完善相关立法,推进考试制度化。为了提高执法的效率和透明度,商务部系统总结了集中经营者反垄断审查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了《反垄断法》的修订。发起修订《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国内外反垄断执法机构、专家学者和律师的意见。随着相关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制定并公布《经营者集中案件名称规范指导意见》、《监督受托人示范文本》、《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调查重点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截至2015年底,商务部共收到352份申请,立案335起,结案319起,均为《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最高水平。在已结案的案件中,317起案件获得无条件批准,2起案件获得有条件批准。通过有条件地批准诺基亚收购阿尔卡特朗讯,要求诺基亚遵循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承诺禁止和转让标准必需专利,从而维护中国无线通信网络设备市场和移动终端制造市场的竞争秩序。通过有条件地批准恩智浦收购飞思卡尔,恩智浦被要求剥离其射频功率晶体管业务,从而维持全球射频功率晶体管市场的竞争秩序。加大对经营者非法集中案件的查处力度,处罚9起。加强对有条件案件的监督和执行,对违反限制性条件的2起案件进行处罚。
完善审查机制,确保公平、高效和透明的执法。商务部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行政审批的要求,理顺了办理机制,调整了原谈判、备案、审查的办理机制,审查部门根据案件涉及的分工相互配合,全面负责谈判、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实施简易申报、电子申报、全程网上办案等措施,在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年平均立案时间比2014年缩短13%,简易案件基本处于初审阶段(30天以内)。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利用商务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禁止类和有条件类审批案件公告,说明决定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每季度发布无条件类审批案件基本信息,并公布未依法申报案件的处罚决定。公布咨询和举报电话,受理企业咨询和举报未依法申报的案件。注重普法,举办反垄断法宣传培训班,提高各级商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反垄断法律意识。
扩大对外交流,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商务部不断扩大合作范围,分别与加拿大和南非竞争管理机构签署了《反垄断合作谅解备忘录》。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反垄断交流,举办第十届中欧竞争政策对话,与欧盟竞争局签署《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与合作实务指南》;出席第四届金砖国家竞争大会,与其他金砖国家竞争机构就《金砖国家反垄断合作谅解备忘录》基本达成一致。积极推进中国、日本、韩国等自由贸易协定竞争问题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参加了中美经济对话和商贸联委会的竞争问题谈判,并达成了一些共识。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举行了美国和欧盟工商界对话会议,积极回应彼此的关切。
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立法计划,商务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推动起草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指南》、《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实施指南、《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查处指南》、《汽车领域反垄断指南》等四个指南。组织专家对电力、互联网、钢铁、汽车行业的市场竞争态势进行评估,并开展上述行业细分市场的数据库建设。完成委员会第二专家咨询组的组建,支持专家组举办“中国竞争政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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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2015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九:积极推进反垄断执法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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