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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公开号。]第2期,2016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2日
2015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收到中国酒精饮料协会(以下简称申请人)代表国内干玉米酒糟行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进行反倾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相关信息、中国同类产品的相关信息、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是根据其成员企业的决议和授权提出申请的,其代表的干玉米酒糟总产量占中国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月至9月同期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关于反倾销申请的规定
该申请称,原产于美国的干玉米酒糟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中国。申请人在合理获取证据和信息的基础上,以美国市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和结构价格作为确定正常价值的依据,以出口中国产品的海关统计价格作为确定出口价格的依据。在调整了影响价格可比性的各种因素后,申请人声称存在大量待调查产品的倾销。同时,该申请称,申请调查的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数量大幅增加,价格普遍下降,压低和抑制了国内行业同类产品的价格,导致国内行业无法有效利用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库存大幅增加,市场份额下降,税前利润和投资回报率为负,对国内行业造成重大损害。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申请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的内容和相关证据。
根据上述复审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1月1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进行反倾销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调查和调查期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调查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工业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二.被调查产品和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
被调查产品名称:干玉米酒糟,又称干酒糟和干酒精酒糟。
英文名:distiller ' s sdried grain with or with solutes。
产品说明:干玉米酒糟是以玉米或其他谷物为原料,在发酵制取酒精(乙醇)的过程中,对酒糟进行加工得到的干物质和残液,无论其是否含有可溶性蛋白质物质。
主要用途:干玉米酒糟主要用作动物饲料原料,配以其他营养成分,用于饲养家禽、家畜、水产品和特种动物。
该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号:23033000。
第三,注册参加调查
任何利害关系方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和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参与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参与调查注册参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出口或进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生产和销售的类似产品的数量和金额以及相关信息。参与调查的注册参考格式可从相关网站下载(网站附后)。
本公告所称利害关系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个人和组织。
四.获取公共信息
相关方可从相关网站下载或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公众信息咨询办公室(电话:0086-10-65197878)搜索、阅读、复制和复制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的非机密文本。在调查过程中,利害关系方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查阅案件公开信息,也可以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咨询室搜索、阅读、复制案件公开信息。
V.立案意见
利害关系方需要对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地区)等相关问题发表意见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和调查局提出书面意见。
六.调查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商务部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抽样、听证会、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情况,并与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
为了获得本案调查所需的信息,商务部通常会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和参与调查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涉案的外国出口商或生产商、国内生产商和国内进口商发出调查问卷。注册参与调查的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从相关网站下载问卷。
《外国出口商或制造商对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的调查问卷》中的查询信息包括公司的结构和经营、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的出口销售、国内销售、经营和财务、生产成本及相关费用、预计倾销幅度和核对表等。《玉米酒糟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中的查询信息包括公司基本信息、国内同类产品情况、业务及相关信息、财务及相关信息等需要说明的问题。《玉米酒糟反倾销案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中的查询信息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被调查产品的贸易情况及相关信息。
其他未注册参与调查的相关方可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上述问卷,或从商务部贸易救济与调查局获取上述问卷,并按要求填写。
所有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案。答题卡应包括问卷所需的所有信息。
七.机密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利害关系方向商务部提交的信息需要保密的,可以要求商务部对相关信息保密并说明理由。如果商务部同意其要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同时提供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机密摘要应包含足够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便其他相关方能够合理理解机密信息。如果不能提供非机密摘要,应说明原因。如果相关方提交的信息不表明需要保密,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
八.不合作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利害关系方未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或者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或者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和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九.调查期
本次调查于2016年1月12日开始,通常应在2017年1月12日前完成,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7年7月12日。
X.商务部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政编码:10073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电话:0086-10-65198196,65198752
传真:0086-10-65197590
相关网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网站(网站名称为trb.mofcom.gov)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网站是cacs.mofcom.gov)
附件:干玉米酒糟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书(公开文本)。pdf
干玉米酒糟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书附件(公开文本)
参与调查的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件登记参考格式。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6年1月12日
关闭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查询贸易救济案件的公开信息。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地址:http://www.a0bm.com/new/4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