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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昨天上午,中国共产党中央召开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在中央党校召开了提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研讨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在班上发表了重要演说。 他指出,我们应该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有稳定秩序、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
胡锦涛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追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
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一个个发挥,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执行,各方面积极因素广泛动员的公平是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适当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解决, 真诚的友爱是全社会互相帮助,诚实守信,全民平等友爱,友好相处,充满活力,是尊重一切有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欲望,支持创造活动,发挥创造才能,肯定创造成果 人与自然和谐是生产迅速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这些基本特征需要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胡锦涛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机统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指导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复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重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快速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多次“五个统一”。 要多次以人为本,始终以最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快速发展。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李长春出席了班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国家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曾由庆红主持开班仪式。
参加这次研讨会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负责人,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队各单位的第一负责人。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胡锦涛提出和谐社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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