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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络新闻:白领之间的妻子交换“性派对”静静地在粤港两个地方流行。 最近,一个社团的人向记者透露了其中的一些内幕。 这个小组包括律师、商人、推销员、经理、行政经理等,接受良好的教育,经常有中等以上的收入,填补空虚,寻求刺激也不用担心“尾巴”这种做爱方法。 专家说,这可能违反内地法规受到处罚。

【时讯】换妻游戏,该停了!

社会向多元化方向迅速发展,迅速的生活节奏,巨大的工作压力使人们的精神生活越来越虚弱空。 有些人为了追求感觉上的新鲜和刺激,宣扬性和爱的分离。 另外,人们在网络这样的虚拟世界中,其行为不负责任,这种方法扩展到现实生活中,出现了“换妻”等荒唐的现象,是对性文明的挑战。 “改变妻子”在社会、家庭中留下了很多后遗症,不应该被主流社会所接受。 主要有以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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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冲击结婚理念的事实表明,一夫一妻这种结婚模式稳定,相对文明。 “换妻”现象的出现是对以前流传的家庭观念、结婚观念、道德观念的挑战,也是对中国现有的结婚制度、家庭模式的冲击,“换妻”现象不仅仅是不被认可的,也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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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威胁社会稳定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换妻”的行为是威胁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 “换妻”“一夜情”等现象会导致离婚率的上升和单亲家庭的增加,威胁社会的稳定。

3 .损害身心健康的“换妻”者性伴很多,因此自身感染症的风险很高。 另外,这种异常的生活习惯有一定的惯性,参加者在其中热衷于“忘记乐趣回去”,有可能影响工作和学习。 之后的内心后悔、内疚、自责,会给当事人带来精神负担和心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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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换妻子”是隐藏的,不太容易被人注意到,处罚也很难。 但这种行为一定是违法的,可能有犯罪嫌疑。

其一,我国的《婚姻法》保护一夫一妻制,“改变妻子”的行为是变态的一夫多妻或一夫多妻。 因为这违背了相关立法精神。

其二,根据《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必须尊重社会公德,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遵循“公序良俗”大体上。 “换妻”者只重视个人感觉,进而创造符合自己要求的个人伦理道德,违背社会公德。 这是对世俗伦理的挑衅,有感冒化,有违《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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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换妻”过程中有金钱交易的,视为卖淫嫖娼,按照相关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其四,根据中国《刑法》第301条的规定,集体进行淫乱活动时,对主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实施5年以下有期徒刑、约束或限制。 因此,如果“换妻”者同居一室进行性交,就应该被视为集体淫乱,因为相关人员有可能因此违反“刑法”,构成犯罪。 东方网,禁止擅自复制或镜像。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换妻游戏,该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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