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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7月10日,电赵文明刘希平5次尸检,6次死亡鉴定,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国网络第一事件”——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事件今天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姜俊武无罪,被告人姜俊武赔偿民事诉讼原告 然后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黄淑华、黄国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黄静的母亲黄淑华平静地听完了判决书。 她不服这个判决,表示一定要上诉“继续审判”。
21岁的黄静是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的音乐教师。 2003年2月24日上午,黄先生裸体死在宿舍床上,全身复盖着平坦折叠的被子,双手、双脚、胸部、脖子上有很多伤口,现场的卫生纸团留下了男性精液,23日晚上,男朋友姜俊武同宿。 接受通报的120出诊结论认为黄静已经死亡很久了。 离开现场进行搜查的当地警察认为黄静没有致命伤,不是他杀,没有立案搜查。
黄静亲多次认为女儿奇怪地死了,男朋友姜俊武涉嫌杀了女儿,强烈要求警察进行立案调查。
因此,从2003年2月24日事件开庭审理到2004年12月7日,黄静事件从曾经小的一般刑事事件上升到引起全国关注的大重要事件。 在此期间,从湘潭市公安局到湖南省公安厅,从南京医科大学、中山大学到最高人民法院共计发行了5份司法鉴定,部分引起了社会争论和行业探讨。 黄静的死最终触及了人们现有刑法罪名释义的探讨,这一事件促进了我国对“自我侦查自我鉴”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事情的再生:
2006年7月10日上午,5次尸检出现6次不同死亡鉴定,错综复杂的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事件”在湘潭雨湖区法院被一审判决,死者生前的男朋友、被告人姜俊武被判无罪。
2003年2月24日上午,21岁的湖南省湘潭市临丰小学女音乐教师黄静全身赤裸死在学校宿舍床上。
到2003年6月8日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进行了3次鉴定,认为黄静病死。 但是,母亲黄淑华认为女儿生前受到暴力侵害,开始走上维权之路。
2003年6月2日,黄静生前的男朋友姜俊武被判处死刑。
2003年7月3日、8月14日,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和中山大学法医学鉴定中心分别提交了新的鉴定书,认为以前的鉴定结论证据不足,需要进一步检查。
2003年12月22日,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采用湖南省公安厅鉴定的,以强奸中止罪向姜俊武提起公诉。
2004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法医学鉴定:被鉴定人黄静根据潜在的病理变化,姜俊武以比较特殊的方式进行性活动促进了死亡。
2005年12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时讯】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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