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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报道称,尹蓓消费金融公司(以下简称尹蓓消费)涉嫌“领导人员”骗取贷款。他们与一些中介公司合作扩大客户,一些合作公司从尹蓓的消费违规中获取资金。贷款客户不是资金的实际使用者,资金的使用和去向也不透明。
目前,许多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拒绝偿还银行的消费,客户与银行消费之间的冲突正在升级。客户认为尹蓓应该为其消费承担责任,因为贷款审批存在问题,这为合作渠道提供了便利。据业内人士称,商业欺诈是控制风险的第一要务。这种“拉人脑袋”的方式绕过了对分散性和金额的控制,使得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变得无用,也埋下了隐患。
据悉,尹蓓消费成立于2010年3月1日,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国内首家由北京银行发起的消费金融公司(报价:601169,BUY)。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北京银行的一位相关人士,他说北京银行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与北京银行无关。
消费金融公司具有无担保、无担保、小额、低收入客户的业务特点,这使得风险管理和控制问题在其成立之初就引起了业界的关注。根据艾瑞咨询(iResearch)发布的第一份消费金融报告数据,预计到2017年,消费金融整体市场将超过1000亿元,三年内复合增长率为94%。
据分析,消费金融公司在发展中也面临着挑战,如外部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网上业务风险控制实践不成熟,需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近年来,相关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逐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消费金融公司应在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逐步升级业务,实现集约化、精细化经营,确保质与量并举,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尹蓓的消费被怀疑陷入了“拉人的头”。欺诈性贷款的资金和用途不明
据《中国商报》报道,为了扩大客户,华北银行利用一些担保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业务合作渠道,但在风险控制方面却钻了空的空子。这些公司在发放贷款时,向尹蓓消费者申请了20万元的贷款,通过借贷抵押物和“拉人头”的方式,在贷款获批后对抵押物进行减压,无形中加大了尹蓓消费和“人头”的风险。与中国北方银行合作的一些担保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已经破产,而一些大型合作伙伴则坚持“拆东墙补西墙”。
山东省菏泽市一位姓张的妇女说:“一家担保公司声称推出了零首付购房贷款产品,将一些不了解真相的人带到担保公司填写信息并录制视频,但最终贷款未获批准。派客户,但在他们背后,利用这些客户的信息去尹蓓骗取贷款。”
张女士说,她以前不知道在消费贷款。在一次信用调查中,她发现自己在尹蓓的消费中贷款20万元,并立即联系了尹蓓的消费并报警。然而,几个月后,仍然没有进展。
也有一些所谓的机构,直接采用利诱的方式,即直接明码标价“拉人脑袋”,支付800~1000元的福利。从表面上看,没有风险和金钱,相当多的人被利用。更有趣的是,在一些“头”的贷款到期后,贷款在没有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被延期,甚至没有通知贷款人本人。
据了解,该中介公司通过“拉头”的方式向尹蓓贷款的客户约有200家。大多数“头”信用记录已经过期多次,许多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拒绝偿还尹蓓消费。消费者和尹蓓消费之间的冲突也在升级。
一位来自一家股票银行的人士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的职能与商业银行类似,但它们的定位不同。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更应该减少,贷款金额应该分散,并设定20万元的上限以控制风险。然而,这种“拉人脑袋”的方式绕过了对分散性和金额的控制,使得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变得毫无用处,也埋下了隐患。
尹蓓消费的注册资本增加到8.5亿元,北京银行全资拥有35.29%的股份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报价601988,BUY),不吸收公众存款,本着小额分散的原则为中国居民个人提供消费贷款。
自2009年以来,中国的消费金融公司已在京津冀和成都进行试点,并成立了四家消费金融公司,即中国银行、尹蓓、吉藏和金城。2013年9月,新增12个试点城市,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15年6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到全国。截至目前,中国已有15家消费金融公司正式开业。
中国北方银行消费者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日。这是中国银监会批准、北京银行发起的第一家国内消费金融公司。它是一家为中国居民个人提供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2年2月28日晚,中国银行宣布其尹蓓消费金融公司计划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北京银行表示,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其股票自2月29日起停牌。
“尹蓓消费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是北京银行实施一体化经营的重要平台,对北京银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将对尹蓓消费的股权结构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公司未来的利润结构和业务协同产生深远影响。”至于北京银行的消费定位,北京银行的通知是这样说的。
2013年,中国北方银行成功实现投资重组,与全球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立世集团、联想控股、大连万达等一批国内知名民营企业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与西班牙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后,北京银行持股比例从100%下降到35.29%。
此后,华北银行注册资本增至8.5亿元,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为核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消费金融公司的建立将规范化,坚持以风险控制为核心
今年,央行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设立规范化,鼓励消费金融公司为细分市场提供特殊服务。知情人士认为,这可能会加快新一轮消费金融牌照的发放。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运营六年来,主要发起人和股东已从第一批银行逐步扩展到家电制造商、零售百货公司、运营商和电子商务企业。随着发起人和股东的多元化,商业模式也越来越多样化。
据中国金融统计,截至2015年底,消费金融公司工业资产总额为637.95亿元,贷款余额为573.74亿元,发放不到5万元的贷款989万笔,占比94.05%。自2014年能够在不同地方开展业务以来,消费金融公司一直在向三、四线城市投放产品和服务,扩大了城乡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努力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服务消费信贷的新模式。
然而,发展中也存在挑战。首先,外部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首先,个人信用信息渠道狭窄,成本高。二是网上业务风险控制的实践不成熟。目前,通过互联网技术在线验证客户身份的手段相对有限。第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待加强。包括信用欺诈、支付安全、信息披露等风险日益暴露,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护。
业内人士认为,消费金融服务于商品和消费,当消费场景发生变化时,金融服务模式也随之变化。随着消费规模的迅速扩大,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消费质量、消费模式、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呈现出明显的趋势变化。传统的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着转型升级的迫切压力。
首先,消费金融公司应坚持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互补发展,紧密围绕消费场景,努力打造差异化经营特色,在激烈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第二,坚持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面对需求和行为分散的多元化中低收入客户,消费金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数据挖掘和分析上,从而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此外,我们注重多种手段提高服务便利性,丰富渠道功能,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客户体验,适应消费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增强创新动力。消费金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成熟的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业务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审核、贷后管理还是客户服务,都需要强大的后台运营服务支持。消费金融公司的大规模发展需要建立一个集业务处理、客户服务和收款于一体的密集型综合业务处理平台。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北银消费中介拉人头找客户? 北京银行称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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