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85字,读完约2分钟
《证券时报》记者李曼宁
钢铁工业正处于寒冷的冬天。上周,多家钢铁企业公布了2015年年度业绩预测,红星、武钢、马鞍山钢铁等十多家企业亏损达10亿元。根据中国钢铁协会的数据,2015年,成员钢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89万亿元,同比下降19.05%;实现利润总额645.34亿元,同比利润225.89亿元,亏损50.5%。亏损企业产量占成员企业钢材产量的46.91%。
为了解决钢铁工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和问题,2月4日,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准,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实现钢铁工业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从2016年开始,五年内粗钢产能将减少1亿至1.5亿吨。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应能力明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市场预期明显提高。
意见要求严格禁止新增产能,违法违规者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依法予以撤销。完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积极削减、兼并重组、转型改造、搬迁改造和国际产能合作等方式,退出部分钢铁产能。严格执法监督,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力。通过推进智能制造、提升优质品牌、研发高端品种、促进绿色发展和扩大市场消费来促进产业升级。
《意见》还明确了一系列支持钢铁行业解决产能过剩、实现脱困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加强奖励和补贴、完善税收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人员安置、盘活土地资源等。
在组织实施方面,《意见》强调,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本地区和相关中央企业的钢铁产能过剩化解工作。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建立解决钢铁产能过剩、脱困升级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对解决产能过剩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解决产能过剩任务的年度完成情况;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地方和企业要追究责任。
华泰证券认为,清算产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改变空需要时间来化解风险。首先,各地钢铁企业的规模往往很大,涉及税收、就业和社会稳定。产能清算的短期实施可能导致不利的社会结构调整;其次,钢铁企业有大量的银行贷款,而快速去产能很可能造成大量坏账,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后,延长去能时间有利于避免地方政府摊派减能和错杀优质产能,更有利于地方政府的后续监管。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钢铁改革脱困指导意见出台 目标5年压减产能1~1.5亿吨
地址:http://www.a0bm.com/new/13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