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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宣布,为了查清分散在全国数百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族”,将于2016年1月至10月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财政部关于2016年开展中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对此进行了安排。此次清查还将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动态管理。
据悉,清查工作是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程序、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的。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并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会计制度的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与财政部门共同缴纳和拨付资金。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开展本级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部同时下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内容和各方管理责任,规范了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行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成本、促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财政部将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资“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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