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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推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农业部于2015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和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农业和农村大数据发展工作。
《意见》明确了农业和农村大数据开发应用的五大基本任务和十一个重点领域,包括巩固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和开放,发挥各种数据功能;强调了11个关键领域,如支持智能农业生产和实施农业资源和环境的准确监测。
与去年12月25日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供方改革”目标相一致,《意见》强调,发展农业和农村大数据是解决农业发展问题的迫切需要。为了解决成本“下限”和价格“上限”双重挤压的约束,有必要利用大数据推动农产品供需双方的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全要素的利用效率。也就是说,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是通过大数据准确实现的,农产品的供给数量、品种和质量要符合社会的整体需求和消费者的需求。农产品供应不尽如人意。例如,2015年,国内玉米市场供过于求,全国库存严重积压,农民生产的玉米无法销售,这对国家和农民都是一种浪费和损失。
众所周知,中国已经进入了加快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阶段。新的商业实体不断涌现,区域发展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已成为贯穿农业产业链的普遍问题。目前,农业品种差、产品滞销、土地流转困难、商业贷款困难等问题的根源之一,往往在于信息的缺乏。
围绕大数据和农业的整合,农业链中的不同行业可能会带来生态变化。一方面,随着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农业上下游的农业销售、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数据和土地流通、气象、土壤、水文等与农业相关的数据都大规模积累和沉淀。这些大数据将成为农业决策的“大脑”,缓解农业产业链中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痛点,从而推动农业向精准化和智能化转变;另一方面,随着信用信息技术和信用信息产业的发展,金融大数据能够及时产生。今后,这些数据将直接指导农民发展生产和产品流通。特别是,农民可以通过销售来固定他们的生产,并在未来发展定制农业、智能农业和精准农业。大数据将在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小康社会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金融大数据的提供商有四种类型,即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三农”服务提供商和电子商务平台。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服务机构。加大了对农村互联网金融的投入,凭借客户信用数据的累积优势,插上了互联网的翅膀,迅速发展了农村金融大数据;阿里、乡村音乐、信易等互联网平台通过互联网有效地将资本需求方与资本供给方连接起来,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挖掘服务农业的典范;“三农”服务提供商多年来深入农业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用户数据和客户资源,提供了独特的农村互联网金融解决方案;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积累了消费者的购买数据,收集了卖家和供应商的信用数据,这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平台进入金融业的最大优势。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大多数大数据技术仍处于初始阶段,它们不是独立的。然而,农业物联网和承载农业大数据的智能监控设备过于昂贵。另外,由于推广力度不强,大数据的应用并不广泛。目前,“电子商务下乡”和金融大数据产业都处于初级阶段,依靠大数据技术推动农业发展,这在短时间内还不能完全铺开,是一个充满机遇、有待发展的市场。因此,金融机构、涉农企业、大数据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实体有必要共同努力,共同推进。
农业现代化不仅是传统耕作方式向机械化种植的转变,也是农业生产、管理和经营方式网络化的过程。要实现农业现代化、互联网、大数据和农业生产方式的结合,最重要的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精准农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业大数据平台,可以为精准农业和智能农业创造条件。
对于政府来说,大数据的基础设施建设应该优先推进。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大力推进通信基站和电信宽带建设,为各类农业运营商“触网”和联通大数据提供基础;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多地开发由涉农金融机构掌握的各种涉农大数据。其次,政府需要提供政策支持,引导涉农企业和金融机构构建以区域为中心的农业大数据平台,使大数据服务成为现代农业的增值服务。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金融大数据助力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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