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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领域唯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在扶贫开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发展银行职能方向的重新界定和扶贫开发司的设立,其扶贫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困难的任务、新的要求和客观现实都意味着银行机构很难帮助穷人。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克服困难,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实现脱贫的目标呢?各种迹象表明,一些银行正在积极探索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
近日,记者获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示范区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了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示范区的相关工作,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扶贫经验。“探索扶贫之路”的意图显而易见。
长期以来,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领域唯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扶贫开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发展银行职能方向的重新界定和扶贫开发司的设立,其扶贫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政府权力的帮助下
截至2014年底,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绝对数量仍高达7017万。实现到2020年脱贫的目标,意味着在未来五年内,贫困人口平均每月减少100多万人,绝大多数分布在生态环境脆弱、生活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贫困程度更深,扶贫脱贫难度更大。
面对复杂严峻的扶贫形势和多样化的扶贫群体,单靠一方的力量和原有的扶贫措施显然是不够的。
根据规划,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地方政府组织的特殊融资机制优势,探索政策性金融扶贫的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试点示范区如期脱贫。其中,要“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与政策性金融扶贫资金的协调机制,促进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的有效对接”。
政府投资在扶贫开发中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有专家表示,考虑到任务艰巨,今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将大幅增加。国家还明确表示,从2016年起,除了各省加大扶贫投入外,还需要通过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
一些专家认为,财政扶贫资金与政策性金融扶贫资金相结合,将有助于发挥扶贫资源的整体效益,解决长期以来扶贫资金分散、项目重复的问题。
《建议》还规定,要重点推进扶贫搬迁,积极创新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特色产业发展、教育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贷款品种;积极探索在试点示范区实施区域性扶贫开发贷款综合信贷,扩大政策性银行在贫困地区的信贷供给;积极探索和建设专门从事扶贫开发的投融资实体;积极探索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的金融扶贫合作机制,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主导作用。
扩大资金来源
政策性金融扶贫有其亮点和重点。具体到农业发展银行,首先要保证贫困地区粮棉油收购的资金需求,保证贫困地区农民实现种植收入;第二,要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第三,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提高农民综合收入。
这些亮点也意味着农业发展银行投入了巨额扶贫资金。业内普遍认为,要增加扶贫开发的资金投入,政策性银行需要拓宽扶贫资金来源。
对此,国家明确表示,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并按照低利润或保本的原则发行长期贷款,中央政府将给予贷款90%的贴息,专项用于异地扶贫搬迁。国务院会议明确提出,要通过适当的政策安排,利用部分金融机构的财政贴息资金和盈余资金,满足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
农业发展银行也在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根据规划,地方政府应设立或指定专门负责扶贫开发的投融资机构,指定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扶贫开发贷款的主办银行,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础账户和项目资本金账户,积极承担各级政府的扶贫专项资金和扶贫开发贷款。
在努力解决资金来源问题的同时,农业发展银行也出台了发放扶贫贷款的相应措施。《建议》规定,农业发展银行应增加对实验示范区的信贷供应。一是放宽试点示范区扶贫开发项目准入门槛,建立绿色贷款渠道,优先审批,优先配置信贷规模;第二,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建设专门从事扶贫开发任务的投融资实体,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贷款的主体;三是积极拓展扶贫开发贷款新品种,先报总行审批后再试点;第四,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在试点示范区实施综合信贷扶贫开发贷款;第五,完善政策性金融扶贫支持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哪些地区将首先受益
《规划》强调,2016年初完成百色、广西、毕节、贵州、保定、河北、陕西安康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示范区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并责成农业发展银行相关省级分行和扶贫部门会同相关市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国务院会议要求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连片贫困地区脱贫。上述地区属于中国扶贫重点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记者了解到,上述贫困地区不仅具有代表性,而且地方政府也有很强的扶贫意愿。以毕节市为例,该市计划今后每年帮助4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确保全市在2018年如期脱贫。这也有利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计划,扶贫试验示范区的推广将迅速推进,并将覆盖更多的地区。按照规划建议,2016年上半年要及时评估实验示范效果,总结经验,推广相应模式。对于扶贫任务重的省份,应部署和审核各省推荐的一两个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示范区。2016年下半年,我们将组织试点示范效果评估,总结交流经验,全面推进贫困地区政策性金融扶贫工作。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扶贫任务如何落实 政策性银行“探路”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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