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83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常林通讯员马冰川徐奇伟报道近日,为了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推进惠农综合支付服务建设、支持农村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提高农村支付服务管理水平、为农村支付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营造良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具体措施。
鉴于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投入与产出失衡,《指导意见》要求金融部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各机构金融支持的具体措施;税务部门加大税收优惠力度,落实国家和河北省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支持各类机构在农村开展各种支付服务。
为支持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在农村的推广,《指导意见》要求通信管理部门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省行政村宽带普及,加快宽带网络建设,降低费用,积极推进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有条件的行政村实现4g网络覆盖。
鉴于农村基本金融设施薄弱,《指导意见》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自动取款机、pos机、电话支付终端、金融自助终端等金融基础设施在乡镇和行政村的分布。支持空白区农村金融机构网络建设,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针对农村居民现金意识强、非现金支付接受度低的问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和支付机构建立正确的金融宣传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加大日常宣传力度,真正使支付服务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河北出台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指导意见
地址:http://www.a0bm.com/new/12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