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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燕报道,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银行网点服务基本要求》、《银行网点服务评价标准》、《银行产品规格说明规范》、《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基本要求》、《银行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评价指标规范》、《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服务外包管理规范》、《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规范》、《商业银行个人金融客户风险容忍度评价规范》、《金融租赁服务流程规范》等9个项目。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发布的九项国家标准是金融业规范相关金融服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金融国家标准。《银行业务网络服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了服务环境和功能、服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本要求。,并提出了业务网络可分为五类服务功能:咨询与指导服务、自助服务、柜台服务、理财服务和智能服务,并规定了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金融服务的具体要求。配套国家标准《银行网点服务评价标准》提出了94项具体评价指标,包括网点员工主动告知客户相关服务项目和价格,其中69项基本指标包括网点必要的救助、功能设施和避免客户排长队的工作措施等。,这是所有银行网点原则上需要满足的基本要求。此外,根据客流弹性调度、设置弹性柜台或服务窗口等25项指标,网点为实现差异化服务提供指导。
《银行产品说明书描述标准》国家标准明确了产品说明书应列出36个实质性要素,如合适的客户群体、服务费用、预期收益和风险分析,并要求银行产品说明书应明确描述银行产品凭证、预期收益和服务费用等变更的时间和方式。,以便买方掌握银行产品凭证的更新时间和方式,并指定预期收益和服务费用变化的时间和条件。通过“清晰、透明、统一、规范”的产品规格向客户展示“无形、无形”的银行产品,有助于金融消费者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银行产品的用途、收益和风险。04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规范金融服务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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