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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私人投资大幅下降。数据显示,自2016年以来,中国民间投资增速经历了悬崖式的下滑,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今年1月至5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9%,创历史新低。仅在一个月内,5月份的增长率就从4月份的4.3%降至1.0%,降幅巨大。除了行政审批外,还有哪些因素影响私人投资的增长率?为什么大多数私营企业是“矮化的一流企业”,而一些地方干部是“改变业务”的深层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行政审批改革的骨头难啃?针对这些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敏。

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对私营企业的理解仍然不到位

《中国经济时报》:在国务院关于民间投资政策专项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中,提到了这样一个尖锐的矛盾:一方面,民间经济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以上,创造了国内生产的60%左右。总值和大约80%的社会就业;另一方面,大多数私营企业觉得自己“不如别人”,一些地方干部不愿意也不敢与私营企业打交道。你认为民营企业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和地方干部“改变业务”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胡敏:我们应该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在促进经济增长、活跃市场、扩大就业、创新创造、增加税收、改善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与公有制经济一起,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央政府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并在党的文件中写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充分肯定。

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特别是在今年的“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工商联代表论坛时提出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三不变”: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改变,我们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改变,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遇的方针政策没有改变。这进一步明确了中央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取向,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颗“定星”,给非公有制经济人以“定心丸”,对新常态下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然而,在现实中,为什么很多民营企业家和非公有制人士在投标、融资、进入某些行业领域时,仍然觉得自己是“一流”,觉得“不容易”,还会遇到各种形式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甚至“无门”?正是由于许多政府部门还没有真正理解中央政府一再强调的“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对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他们没有真正理顺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关系,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计划经济思想、“官本位”思想和部门利益的损害占据了主导地位。

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许多官员的腐败问题或多或少与相当长一段时间未能澄清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直接相关。出现了一些涉及非公有制经济的政治和商业关系。许多扭曲导致了地方官员和私营经济之间的利益转移和权力寻租等问题。这导致一些政府部门在为私营企业提供服务和发展环境方面缩手缩脚。一些地方干部只是简单地“谈业务变动”,唯恐因。有些干部承认“不确定”导致“不敢”。在把握政商关系的“度”时,由于“不能”和“不能”的禁止性规范很多,而“不能”和“应该”的指导性规范很少,有些干部搞不清如何处理民营企业,所以干脆放弃“亲”,保持“清”。也有一些案件或个别案件被放大和渲染,造成干部的心理恐慌和思想混乱。因此,“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就不会出事,如果出了问题,你就跑不掉”,这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干部对问责的不正常认知,甚至走极端。与此同时,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容错机制的保障,干部容易畏首畏尾、谨小慎微,特别是那些未经领导签字就处理事情的公务员,他们不会不求上进。

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了“亲”、“清”两个字,要求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积极培育良好的市场生态。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促进各项政策的落实,打破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影响私人投资增长率的四个因素

中国经济时报:除了行政审批,还有什么因素影响私人投资的增长率?

胡敏:不久前,我有幸参加了国务院委托的民间投资下降第三方评估,并在广东等南方省份进行了实地调研。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关于对民间投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的报告》。

一般来说,在当前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很多企业家对未来的发展缺乏信心。许多企业家认为他们看不到国内的发展趋势和明确的政策取向,对下一步的投资和发展也不确定。其中,传统制造业中小微型民营企业期待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但缺乏资金、技术和人才;高科技领域的民营企业希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缺乏稳定的发展预期、有效的政策引导、良好的竞争秩序和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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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四个突出的问题。

首先,应加强政策服务的针对性、准确性和细节性。中央政府大力推进分权改革、行政管理一体化和服务优化。地方政府可以迅速跟进,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然而,它仍然认为政府优化和完善服务的努力是不够的。许多部门的权责清单仍然是相对有原则的。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设置需要全面梳理,行政权力的运行需要规范。特别是,应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以及行政服务的准确性和细节。政府政策和项目信息应该更加透明,对私人投资更加开放。

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第二,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连续性不够。目前,最严重的反映是“四个不一致”,即政府领导人换届前后的政策不一致、中央与地方政策不一致、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表述不一致、沿海政府与内地政府在政策认识和执行上的不一致。

第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目前,企业家也普遍反映出,当前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力的建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全社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和信用危机。期待加快推进政府主导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有效形成全社会“以德报怨”的良好商业文化和商业环境。在政府诚信方面,有望构建“亲”与“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在商业诚信方面,预计将增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银行和私营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以确保国有企业不会在大规模公私伙伴关系项目中排挤私人资本,金融机构不应期望金融机构优先考虑政府项目和国有项目。可以增加对民间投资需求的直接支持,同时积极推进中小民营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在社会诚信方面,我们希望引入和支持更多社会化和市场化的中介服务组织,形成公平公正的商誉和声誉评估体系;在司法公信力方面,有必要推进民营企业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调解对接机制。

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第四,民营企业的经营成本太高,应该想办法降低。不断上涨的土地成本日益制约着该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除了现行国家政策的税费政策外,民营企业仍然感受到生产经营成本的沉重负担。最近,不断上涨的土地成本和住房生活成本已经成为许多私人资本继续增加投资的“路障”。为了吸引人才,这些地方的很多私营企业除了支付高薪外,还要承担额外的住房和子女教育负担。

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此外,私营经济普遍反映,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方面,很难享受与国有企业相同的待遇;融资难、融资贵、支付负担重;一些干部不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等,严重影响了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民营经济应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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