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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批准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为中国境内公民以外的客户经营。批准该分行将相当于3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美元结算为人民币流动资金。 调整后,分行营运资金保持在5亿元不变,其中外汇2亿元,自由兑换货币3亿元。现在宣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台湾商业银行武汉分行

组织机构代码:b0280b242010001

许可证序列号:00597269

经营范围:在以下范围内为各类客户经营外汇业务,为中国境内非公民客户经营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和担保;处理国内和国际结算;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险箱服务;提供信用调查和咨询服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吸收中国公民每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2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2号楼17层

邮政编码:430077

电:027-59817171

川镇:027-59813001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述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 gov)网站上找到。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http://www.a0bm.com/new/11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