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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公司直接支付工资,雇主不能拖欠工资."听了工人们的解释后,李永清突然意识到他已经在成都工作了三个月,他会在月底去银行检查他的工资是否已经支付。令他困惑的是,同事们从不担心被拖欠工资。事实证明,“劳务分包而非工资分包”的制度让每个人都放心了。
自2014年起,四川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支付分开,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锁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关系,履行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了劳务分包成本、分包企业、承包商等难以承担责任和履行职责的来源问题。
“企业劳务分包导致了农民工工资的转包,这不仅背离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调整范围,也失去了总承包企业的直接主体责任保障。“据省人民社会福利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劳务分包使支付主体多元化,工头、班组长、劳务公司等承包商的能力和责任严重错位。一旦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往往需要追查多重责任,这使得案件调查变得困难。
支付责任制的实施确实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四川建立总承包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制后,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明显改善。通过对总承包企业主体责任的论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支付公示牌等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措施已全面实施。此外,一些总承包企业主动引入措施,将劳务公司纳入内部准入考核,以有效控制劳务公司,防止企业内部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涉及面广。如果只靠人力和社会部门“单打独斗”,就很容易出现责权利不统一的治理机制,陷入“年年清,年年欠”的怪圈。2013年,四川开始建立欠薪问题处理责任制,集中落实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权限和后处理责任,推进欠薪治理中“权责分离”等体制机制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行政协调和市场监管优势和作用。据悉,自四川实施欠薪问题处理责任制以来,仅建设部门就协调查处了1069起拖欠建筑业工资的案件,追回8.3万农民工工资5.6亿元。去年,四川省为农民工支付了26.7亿元工资,四川省各市共监管了34起拖欠工资案件,及时解决了可能导致拖欠工资等问题。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工资不分包想跑跑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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