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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彭波)6月14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等50个单位组成的全国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全国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总结会。会议评估和总结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执行情况,并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2012-2015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和基层单位的约150名领导人,有关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权学者,社会各界代表出席了会议,一些国家驻华使节应邀出席了会议。2012年6月,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这是继《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之后,中国政府发布的第二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中国政府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执行委员会、贵州省威宁县等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在会上讲话。中宣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姜建国代表全国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作总结发言。会议指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当前《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总体实施情况良好,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其中,48%的约束性指标和50%以上的民生相关指标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四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履行保护人权的庄严承诺,改革红利惠及全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护水平迈上新台阶;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人人平等的原则得到认真落实,对各群体权利的保护稳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深入弘扬,人权教育研究水平显著提高;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中国的人权理念、政策和成就得到更多尊重。会议认为,当前《行动计划》的实施留下了宝贵经验:必须坚持人权普遍性原则和中国实际,走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不懈地提高人权保障的法制化水平,将尊重和保护人权纳入法制化轨道;我们必须坚持培育中国的人权文化,不断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会议指出,人权没有最好的保障,只有更好的保障。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清醒地认识到,国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仍在前进。鉴于中国政府已经制定并发布了两项国家行动计划,并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中国正在结合即将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制定新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相关内容见第九版至第十二版)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不断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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