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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正式实施中国风险导向型偿付能力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结束保险业“双轨并行”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过渡状态,转向风险导向型偿付能力制度(简称“第二代偿付”)。一方面,支付第二代的实施促使保险公司调整业务,同时投资行为也受到新规定的影响。最近,国泰君安对保险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了分析,发现被投资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分布情况表明,在主板上持有大量头寸的流通股比例相对较高。未来,保险公司将提高持股集中度,增加其主板股份的持有量,并在季末及时实现浮动利润,以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险企投资行为生变

主板头寸的市值接近70%

对于大型保险公司、民营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的投资情况,国泰君安的统计分析显示,从2016年第一季度的流通股来看,大型保险公司市值最高的三个行业是银行和医药。生物、非银行金融类,持仓市值占62.4%;民营保险公司市值排名前三位的行业是银行、房地产和非银行金融,头寸市值占84.1%;其他保险公司市值最高的三个行业是非银行金融、银行和房地产,占市值的44.0%。大型保险公司和私营保险公司的股权集中度高于其他保险公司。

险企投资行为生变

在股息收益率分布上,高股息收益率的大流通股比例不高,大型保险公司和民营保险公司的股息收益率优于其他保险公司。投资的上市板分布显示,持仓量较大的主板股票所占比例较高,三个板中主板股票的数量均超过57%,持仓量的市值均超过69%。

对2016年第一季度四家上市保险公司大盘股的分析显示,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的头寸较为分散,而平安保险和中国太平洋保险的头寸较为集中。头寸市值较高的行业主要包括银行业、非银行金融、交通运输、医药生物、有色金属等。在股息收益率分布上,四家公司持股较少,股息收益率高,持仓较重。从高股息率的大盘股头寸市值比例来看,平安占50%以上,中国太平洋保险占20%以上。在上市板块的分布中,主板上的流通股数量和市值占了很高的比例。在主板流通股比例中,四家公司均超过60%;主板持仓较重的流通股市值占平安和中国太平洋保险的95%以上,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的近80%和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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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潜在影响

国泰君安表示,支付第二代对保险公司股票投资行为有三个潜在影响,前两个已经得到验证。为了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我们可以选择三条路径,即增加持股集中度(增加持股对重大影响,从而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板股票的持有量,减少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的持有量;季末及时兑现浮动利润。上述三个项目对偿付能力紧张的中小保险公司的股票投资行为影响较大,而风格稳定的大保险公司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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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2015年下半年的集中标语牌行为很好地验证了第一次冲击。《保险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和《上市公司2015年度报告》证实,挂牌上市公司已被纳入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增加主板股票的持有量,减少中小板股票和创业板股票的持有量,有利于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目前,可以从各种保险公司持有的股票中得出结论。主板股票的基本因子最低,创业板股票最高,中小板股票居中。因此,如果主板股票增加,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减少,在同等条件下,偿付能力充足率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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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季度末及时实现浮动利润有利于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如果股票有浮动利润,就要留出额外的最低股本价格风险(即如果有浮动利润,最低股本价格风险高于仅根据基本因素计算的数据),在同样条件下,偿付能力充足率会降低。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只能实现浮动利润;如果保险公司对股票持乐观态度,可能会出现一个账户在季度末卖出而另一个账户在买入的现象(偿付能力报告按季度提交)。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险企投资行为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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