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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跨国企业反避税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股浪潮。
5月11日至13日,第10届税务管理论坛(fta)将在北京举行,这是一次全球税务高层会议。论坛的重点是打击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和改善国家间的税务管理合作。
同时,《中国商报》记者从多家税务咨询机构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可能在5月中下旬发布一份较重的反避税文件,即企业相关申报及同期信息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旨在要求大型跨国企业披露更详细的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表、国别报告及转让定价的同期信息,以方便税务机关判断企业是否采取了不合理的避税措施。
普华永道中国转移定价服务合伙人唐恩亮对记者表示,该公告是中国过去五年反避税领域的重要文件,也是实施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的成果。不仅中国,包括英国、德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在内的世界主要国家都在要求大型跨国公司披露类似信息。此外,各国之间自动交换国家报告信息的工作正在取得进展,以打击跨国公司的逃税行为。
关联方交易信息的全面披露
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缺陷,以及不同国家税收制度的差异和漏洞,使其全球总体税负最小化,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导致各国税基的侵蚀,g20称之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其中,跨国关联企业往往利用企业间的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到传统避税地或低税率国家,以减轻企业税负。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估计,保守估计,由于跨国企业的beps行为,政府每年的税收损失高达2500亿美元。
2015年底,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正式批准了经合组织发布的最终beps项目计划,该计划有15个行动计划,包括中国在内的60多个主要国家参与了该计划。beps项目旨在修订国际税收规则,遏制跨国公司逃避全球税收义务,侵蚀国家税收基础,这表明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在过去一个世纪里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
税务咨询机构的一些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公告的背景是上述beps项目计划的通过,公告的主要内容也与beps的成果有关。考虑到我国首次举办税收征管论坛,5月31日是企业结算和支付的最后一天,从申报便利性的角度考虑,公告可能在一个月内发布。
唐恩亮告诉记者,公告将规定中国新的转让定价合规要求,包括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表、国别报告和同期转让定价数据。与现行规定相比,新的要求有了重大变化。
所谓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在进行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金融资产、融资等交易时所设定的价格。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避税已成为一种常见的逃税方式。
但本公告采用了三层结构文件体系的转移定价同期数据,即主文件、本地文件和特殊事件文件,并根据文件和交易类型设置了不同的准备条件。主要文件主要提供跨国集团全球经济活动的详细信息。本地文件主要包括企业简介、相关交易信息和财务信息。签订费用分摊协议或相关债务资本比率超过标准比率并需要扣除利息费用的纳税人需要准备专项活动文件。
安永转让定价和运营效率优化服务合伙人邱慧告诉《中国商报》,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共有9种企业协会申报表格,但此次公告扩大了信息披露的范围,企业可能需要填写多达19种表格。
邱慧表示,公告将要求跨国企业列出所有关联企业,不仅是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与中国有关联交易的企业,还要披露主要关联企业的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和实际税负等关键信息。
“过去,税务机关只看到与中国相关的交易,就像盲人一样,只看到大腿。现在,在所有相关的企业信息都必须公开后,他们才能了解整个大象,解决以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将有助于税务机关判断跨国企业的利润归属区域和价值创造区域是否匹配。”邱慧说。
唐恩亮告诉记者,预计相关服务、无形资产和股权转让披露要求的提高可能会产生最广泛的影响,尤其是对一些实行集中劳动服务安排的纳税人。
符合要求的跨国企业也需要披露国家报告。
唐恩亮告诉记者,公告中新的关联交易报告表中国家报告的报告要求与beps第十三个行动计划基本一致。第十三个行动计划被称为转移定价文件和国家报告。
国别报告是税务机关进行高级转移定价风险评估或评估其他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风险的工具。国家报告要求跨国企业每年向其实际经营所在的税务管辖区报告,包括根据集团内业务活动的分配指数计算的全球收入分配和纳税情况,以及在各税务管辖区从事业务活动的集团成员实体及其业务活动清单。
普华永道在mainland China和香港的转让定价服务管理合伙人袁遵化告诉记者,这一公告也反映了与国际税制改革beps项目最终计划的整合。
中国税务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蒋崇阳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公告的目的是提高跨国企业关联交易的透明度。随着未来各国税务机关加强跨国企业的信息交流,企业将难以避税。
聚焦跨国巨头
近年来,世界主要国家加大了对跨国巨头的反避税行动,此次公告也是如此,主要针对大型跨国企业。
今年1月,谷歌向英国政府税务监管机构缴纳了1.3亿英镑(约合12亿元人民币)的税款,并同意在未来承担更大的税收负担。此前,星巴克、微软、苹果和汇丰也被其他国家指控避税。去年,苹果在中国还支付了4.52亿元的关税和6500万元的滞纳金。
唐恩亮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公告中的具体披露文件有不同的门槛。例如,需要披露国别报告的跨国企业是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该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各项收入总额可能超过50亿至55亿元。目前,《公告》尚未披露,金额仍不确定。
他认为,这一门槛的确立实际上与beps第13个行动计划有关。
根据第十三个行动计划,新的国家报告模板不适用于上一财年综合收入低于7.5亿欧元的群体。7.5亿欧元相当于55亿元人民币。
“税务机关设定这一门槛的初衷是免除中小型跨国企业的申报义务,而大多数跨国企业都符合豁免条件。那些拥有大量关联交易的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公司已成为未来审计的重点。”唐恩亮说道。
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6年税收工作重点》中,打击国际逃税是重要任务之一。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和完善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机制,按国家、行业、地区和年份监控跨国企业利润水平的变化,防止国际逃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近年来,中国的反避税收入大幅增加。“十二五”期间,共开展反避税调查1203起,结案1048起,增加税收2187亿元。全年反避税收入从2011年的239亿元快速增长到2015年的610亿元,增长1.55倍,年均增长26.4%。
袁遵化告诉记者,税务机关已经开始使用大数据对跨国企业进行监控和预警,这是反避税的有力工具。
这一公告不仅针对在华外商经营的跨国企业,也针对在华的本土跨国企业。
袁遵化告诉记者,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大多采取投资的形式,真正参与本土经营的企业不多,导致本土跨国企业对全球税收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像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那样做好准备。据他所知,一些本地跨国公司在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子公司被要求提供国别报告的相关信息。
记者了解到,《公告》是修订后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2号文件”)的配套文件,主要与2号文件第二章的相关申报和第三章的数据相匹配,2号文件预计今年内发布。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反避税重磅文件近期可望出台 跨国公司日子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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