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54字,读完约5分钟
在焦作万方控股股份拍卖正式开始的几个小时前,“暂停按钮”突然被按下,因为被拍卖的股权持有人西藏吉奥高提出了异议。根据投资银行家的分析,争论的焦点应该是价格,这是一个多方利益的游戏。西藏的焦高已经接受了退出,但根据目前的拍卖价格,它最多只能收支平衡,而且可能不愿意。在壳成本飙升之际,西藏焦高显然希望分享上市公司随后重组的好处。
公告发布半个月后,焦作万方控股股份的拍卖在正式拍摄前几个小时突然按下了“暂停按钮”。这种戏剧性的变化反映了由业绩导向型赌博的失败导致的股权游戏的升级。
股权拍卖的起源
昨日上午8时,《上海证券报》记者发现,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更新了焦作万方股权拍卖信息,并宣布“因当事人提出异议,拍卖已暂停”。记者了解到,被拍卖的股东是西藏焦作万方的最大股东。21日下午5时左右,他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三项执行异议。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当事人的权利,法院决定暂时中止拍卖,然后将进行异议审查。
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这次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淘宝首次拍卖”。2014年,焦作万方斥资17亿元购买了西藏焦高的子公司万基能源100%的股权。西藏吉奥高用这笔巨款转让了五只基金持有的焦作万方股份,成为焦作万方的最大股东,二级市场持股略有增加。但是,由于万基能源的表现不符合标准,双方决定通过司法途径取消交易,西藏焦高需要返还焦作万方17亿元的购房款及相应利息。今年4月1日,焦作万方获悉,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并将委托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西藏吉奥高投资持有的该公司2.11亿股股份。4月7日,股权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展示。根据计划,拍卖将于22日上午10时至23日上午10时举行,起拍价为18.7亿元,每次提价1000万元。
西藏焦高突然开枪
西藏的焦高在最后一刻停止了司法拍卖。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参与拍卖的西藏焦高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不规范”提出质疑。据报道,西藏吉奥高提出的三项执行异议的具体内容如下:一是本次拍卖对竞拍者的条件进行了限制,涉嫌违法;二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拍卖应先经过评估程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执行该程序;第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拟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股权变动报告,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西藏法院认为法院没有执行公告程序。因此,西藏焦高认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程序不规范。
回顾焦作万方2.11亿股的投标须知,除了定金1亿元外,委托人还为投标人设定了一些条件。硬性指标包括:投标人或其一致行动者(注:共同或协助投标人实现投标目标并履行承诺的合作伙伴)必须从事铝深加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铝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和销售量位居国内外行业前五位,年生产和销售规模不低于50万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投标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经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5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15%。针对这些苛刻的条件,许多投资银行家表示,这是“量身定制的”,上市公司已经锁定了买家。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根据遗嘱执行人有权提出异议的法律规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暂停拍卖并对异议进行审查。针对西藏吉奥高的三项异议,法院表示:第一,法院没有设定拍卖条件,法院只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要求;其次,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旨在拍卖非流通股,如国有股和法人股,因此必须有评估程序,以确保公平的价格。拍卖的股票是二级市场的流通股,有交易价格,所以可以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淘宝表明评估价格只是平台设置的必要条件);第三,根据规定,超过5%的股权变动会在事后向上市公司公布和通报,法院已经通知了上市公司。
利益博弈加剧
“事实上,争论的关键仍然应该是价格。这是一个多方利益的游戏。尽管作为最大股东的西藏吉奥高已经承认退出,但按照目前的拍卖价格,它可能最不愿意保护资本。”至于被紧急叫停的拍卖,一些投资银行家分析称,在壳费飙升之际,西藏吉奥高显然希望参与分享上市公司后续重组的好处。据简单计算,如果最终拍卖价格为18.7亿元,虽然每股8.86元的价格比公司停牌前的价格高出近50%,但也只能保持西藏吉奥的高价位。
对此,前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释说,起拍价是根据债权和请求设定的。“如果低于这个价格,拍卖所得不足以偿还公司债务。”回到公告上,西藏吉奥在2014年9月以17亿元的价格收购了2.11亿股股份,加上法院决定支付给该公司的利息和其他费用,总成本约为18亿元。
拍卖会在紧急停止后继续吗?上述法院官员说:“这应根据审议结果和当事方/债权人的要求来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异议人对驳回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责成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来源:安莎通讯社
标题:焦作万方控股权拍卖紧急中止西藏吉奥高临阵变招意欲何为
地址:http://www.a0bm.com/new/8593.html